已经数不清在文章里写过多少次早晨了,再写就是老生常谈,可还是要再说一遍:我喜欢早晨!
我与早晨的缘分很深,几乎从记事起就开始早起。五六岁正是睡大觉的年龄,我已经开始早起了。
你说是基因或者父母影响的原因吧,可跟我一母同胞的姐姐却天生不喜欢早起。
早起的人很不理解晚起的人,不理解为什么大好的早晨白白睡过去,宁可不吃早饭也要睡够了,甚至睡到吃中午饭时才起床。
就像晚起的人不理解早起的人一样,睡觉不香吗?放着好好的大觉不睡,一大早起来折腾什么?
生活作息看似是小事,其实分歧不小,如果一个早起的人和一个晚起的人生活在一起,一定会互相影响的。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同的,应该求同存异,接纳每个人的不同,前提是保持自己的规律。
以前我一直认为晚起的人属于懒惰,经过多年调研观察后,我发现爱晚起可能是天生的,就像熬夜是天生一样。
熬夜和早起就像一对冤家,爱熬夜的人一定不能早起,爱早起的人多数不熬夜。爱熬夜的人被称为夜猫子,爱早起的被称为百灵鸟,这么说来我是百灵鸟了。
从小到大,我不能熬夜,一到晚上十点以后就打瞌睡,虽然也试过很多次熬夜,比如熬夜看电影,聊天。不行,再好看的电影最后都是一团模糊;聊着聊着天,就把聊天对象撂下自己去找周公了。
反之,一到早晨我无需闹钟就自然醒来,好像我和早晨有个约会,到了时间身体的闹钟就会提醒我:快起床赴约,别迟到了!
睁开眼的那一刻是喜悦的,为什么有夜晚,为什么要睡觉?都是为了迎接早晨。
“睡着犹如死去,醒来宛若重生”,这句话我一直印在脑海里。
刚醒来的那一刻就是重生的感觉。
人活着每一天都如履薄冰,明天和意外,谁知道哪一个会先来到?
只要能够醒来,我就又多了一天活着的时光。活着真好,早晨真好。从没有哪个时刻让我如此热爱生命,让我如此珍惜活着的时光。
尤其是重启写作之后,我更加贪恋生命,只有好好活着我才能多写一天,多享受一天的美好,所以,更加珍惜早晨,因为这一刻我又获得了重生。
早晨适合冥想,一夜沉睡醒来好像刚刚经历了一场漫长的跋涉。
人生如梦,有人在梦中,经历了人世繁华,尝尽了人生冷暖,从青云直上到跌落凡尘,不同的人生组成不同的梦境,如“红楼梦”、如“黄粱梦”、如“南柯梦”。
梦再美,也只是梦。幸好还能醒来,梦醒来的早晨多么可贵。
早晨就像花朵上的一粒露珠,睁着朦胧的眼睛,看着这崭新的世界,很快就会被阳光晒干。半梦半醒之间的早晨,只是那么短短的一瞬,不小心就会消逝。
所以,我更愿意早早醒来,这样似乎就延长了早晨,哪怕只是多了半个小时。有时候睡着也会突然醒来,看看几点了,是不是早晨了,如果太早就接着睡,如果到了五点就自然醒了,迎接我的早晨。
冬天的早晨,外面还很黑,我不得不点起台灯,害怕吵醒孩子,台灯放到地上,就着微弱的灯光看看看简友的文章或者修改自己的文章。
有时候会插上耳机,用音乐唤醒耳朵,为自己打造一道屏障。此刻这个世界,只有我,谁也进不来,我独享此刻的安静。
白天里的我不是我,只是一个附着在不同身份上的躯壳,为着各种事忙碌,只有早晨,我才是真正的我,挣脱了躯壳的我。
尽管我并不讨厌自己的各种身份,但是更愿意享受和自己在一起的时光,哪怕宛如身体一部分的孩子,也不愿和他分享我的早晨,这是属于我的时间。
趁着孩子还在睡,我就像偷偷品尝美食一样享受着美好的早晨。之前害怕惊扰了孩子的好梦,我总是躺在床上看文章,时间久了,不是脖子酸就是手腕疼。
如果可以我多想爬起来,拉开窗帘读书写文章拥抱早晨。
怎样才能既不打扰孩子还可以享受早晨?
我想到了一个折中的好办法。趁着孩子睡得香时,我悄悄钻进窗帘,窗帘后面是宽大的飘窗,是明亮的窗户,多好的秘密空间!
我蹑手蹑脚做贼一样爬到飘窗上,窗台上摆了好几箱我平时看的书,找一个舒服的姿势坐好,带上耳机,拿起书看一会,或者打开手机开始一天的日更。
这种感觉真好啊!光线明亮,周遭安静,窗帘里面孩子还在沉睡,玻璃窗外是早晨空旷的大街。我置身两个空间的夹缝中,好像被世界遗忘了,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在早晨的静谧中,我开启了新的一天。
每一天,以这种方式打开生活,我喜欢!
202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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