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一职责原则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 SRP:
-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 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可 能会削弱或者印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当变化完成时, 设计会遭受到意向不到的破坏。
二.开放-封闭原则 Open Close Principle -- OCP:
- 当软件需要变化时,我们应该尽量通过扩展的方式来实现变化,而不是通过修改已有的代码来实现,.
- 是说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是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修改。
对于扩展是开放的,对于更改是封闭的.而遵循开闭原则的重要手段应该是通过抽象.
三.里氏替换原则:
- 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 主要依赖面向对象语言的继承和多态两大特性
- 抽象
四.依赖倒转原则:
- 模块间的依赖通过抽象发生,实现类之间不发生直接的依赖关系,其依赖关系是通过接口或抽象类产生的.
- 针对接口编程,不要对实现编程。
五.接口隔离原则
- 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
- 类间的依赖关系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六.迪米特原则:
- 一个对象应该对其它对象有最少的了解。
- 一个类应该对自己需要耦合或者知道它需要的类知道的越少。
- 类与类之间的关系越密切,耦合度越大,当一个类发生改变时,对另一个类的影响也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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