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本周的四篇思维模型,印象最深刻还是罗胖的这篇演说家思维模型。
书面表达和口语表达哪一个更重要?当然是口语表达。甚至于写作,也要口语化写作。
口语化写作是一个核心。
围绕这个核心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体验,另一个是势能。
1、如何管理体验呢?
两个办法:一个是指路法,一个是代入法。
作为律师,有时会写一些法律的文章。
如何让读者或者听众有良好的体验呢?
枯燥的法言法语自然提不起兴趣来,这时可以想象着你的对面就坐着一个普通的读者,对着他如画家常般讲故事,不时还用第二人称"你",让读者有代入感。
那么,重要的是第2点,如何营造势能?
2、营造语方言势能,有4种方法。
分别为:从事实到概念,从概念到事实,从已知到未知,你从错误到正确。
如果把这四个方法,归纳为一个词,其实就是两个字
——反常。
1)比如在介绍律师的时候,我就可以这样说:
你可能说我们公司现在又不需要打官司,干嘛还需要请律师呢?这就像说我现在又没有生病,我为什么要去看医生呢?其实那律师的角色就像一个保健医生,除了治已病,更是帮助防未病。
这就是第1种方法,从事实到概念。
2)你可能听说过一句话叫做以事实为依据。其归根结底是以证据为依据。而如果双方的证据指向完全相反的两个方向,无法查明时,需要一个证据判定规则,那就是优势证据规则。
什么是优势证据规则?以下我将为你慢慢揭晓。
这就是第二种方法,从概念到事实。
3)你可能认为一个律师,在法庭上唇枪舌剑,让对辩得让对方无还口之力,就是一个好律师,其实律师不仅仅要看他法庭上的临场发挥,更要看他法庭之外的证据收集和庭前准备。甚至庭下比庭上更重要。
这是第3种方法,从已知到未知。
4)你以为律师看一份合同不就是花几分钟顺便的事情。其实不然,律师审查合同并不仅仅是读合同,除了了解合同字面上的意思之外,还需要查阅法规,搜集案例,同事探讨,并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和知识积累形成书面的法律意见。这绝不是几分钟就可以轻松搞定的事情。
这是第四种方法,从错误到正确。
营造语言势能的四种方法,就像上山赶路,我先往东这条路,但是结果我却指引向你往西。两相对比,就会让人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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