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诗经》学习第112篇《魏风 伐檀》(全)

《诗经》学习第112篇《魏风 伐檀》(全)

作者: 流水王丽霞 | 来源:发表于2022-07-27 07:20 被阅读0次

    弘毅乐学书院之学妹读经

    《诗经》学习第112篇《魏风 伐檀》

    【原文阅读】

              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chán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xuán貆huán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坎坎伐辐兮,置之河之侧兮。河水清且直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亿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特兮?彼君子兮,不素食兮!

            坎坎伐轮兮,置之河之漘chún兮。河水清且沦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囷qūn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鹑兮?彼君子兮,不素飧sūn兮!

    【译文参考】

            砍伐檀树声坎坎啊,棵棵放倒堆河边啊,河水清清微波转哟。不播种来不收割,为何三百捆禾往家搬啊?不冬狩来不夜猎,为何见你庭院猪獾悬啊?那些老爷君子啊,不会白吃闲饭啊!

          砍下檀树做车辐啊,放在河边堆一处啊。河水清清直流注哟。不播种来不收割,为何三百捆禾要独取啊?不冬狩来不夜猎,为何见你庭院兽悬柱啊?那些老爷君子啊,不会白吃饱腹啊!

          砍下檀树做车轮啊,棵棵放倒河边屯啊。河水清清起波纹啊。不播种来不收割,为何三百捆禾要独吞啊?不冬狩来不夜猎,为何见你庭院挂鹌鹑啊?那些老爷君子啊,可不白吃腥荤啊!

    【字词注释】

    (1)坎坎:象声词,伐木声。

    (2)寘:同“置”,放置。

    (3)干:水边。

    (4)涟:即澜。

    (5)猗(yī):义同“兮”,语气助词。

    (6)稼(jià):播种。

    (7)穑(sè):收获。

    (8)胡:为什么。

    (9)禾:谷物。

    (10)三百:意为很多,并非实数。

    (11)廛(chán):通“缠”,古代的度量单位,三百廛就是三百束。

    (12)狩:冬猎。猎,夜猎。此诗中皆泛指打猎。

    (13)县(xuán):通“悬”,悬挂。

    (14)貆(huán):猪獾。也有说是幼小的貉。

    (15)君子:此系反话,指有地位有权势者。

    (16)素餐:白吃饭,不劳而获。

    (17)辐:车轮上的辐条。

    (18)直:水流的直波。

    (19)亿:通“束”。

    (20)瞻:向前或向上看。

    (21)特:三岁大兽。

    (22)漘(chún):水边。

    (23)沦:小波纹。

    (24)囷(qūn):束。一说圆形的谷仓。

    (25)飧(sūn):熟食,此泛指吃饭。

    【诗歌赏析】

            本诗是《诗经·魏风》篇名。《诗序》认为“《伐檀》,刺贪也。在位贪鄙,无功而受禄。君子不得进仕尔”。朱熹则谓“此诗专美君子不素餐”(《诗序辨说》),实逊《序》说。当是一首讽刺剥削者不劳而获之诗。

              全诗充满了劳动者对统治者的讽刺和对社会现实不公的斥责。共三章,每章九句。三章诗重叠,意思相同,按照诗人情感发展的脉络可分为三层:

            第一层写伐檀造车的艰苦劳动。头两句直叙其事,第三句转到描写抒情,这在《诗经》中是少见的。当伐木者把亲手砍下的檀树运到河边的时候,面对微波荡漾的清澈水流,不由得赞叹不已,大自然的美令人赏心悦目,也给这些伐木者带来了暂时的轻松与欢愉,然而这只是刹那间的感受而已。由于他们身负沉重压迫与剥削的枷锁,又很自然地从河水自由自在地流动,联想到自己成天从事繁重的劳动,没有一点自由,从而激起了他们心中的不平。

              因此接着第二层便从眼下伐木造车想到还要替剥削者种庄稼和打猎,而这些收获物却全被占去,自己一无所有,愈想愈愤怒,愈无法压抑,忍不住提出了严厉责问:“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以反诘的设问手法,宣泄心中愤怒。清方玉润评为“笔极喷薄有力”(《诗经原始》)。

            第三层承此,进一步揭露剥削者不劳而获的寄生本质,巧妙地运用反语作结:“彼君子兮,不素餐兮!”,对剥削者冷嘲热讽,点明了主题,抒发了蕴藏在胸中的反抗怒火。与前四句一正一反,一热一冷,正适宜于表现劳逸不均,贫富不公的思想内容。

              此篇三章复沓,采用换韵反复咏叹的方式,不但有利地表达伐木者的反抗情绪,还在内容上起到补充的作用,如第二、三章“伐辐”“伐轮”部分,在点明了伐檀是为造车之用的同时,也暗示他们的劳动是无休止的。另外各章猎物名称的变换,也说明剥削者对猎取之物无论是兽是禽、是大是小,一概毫不客气地据为己有,表现了他们的贪婪本性。全诗直抒胸臆,叙事中饱含愤怒情感,不加任何渲染,增加了真实感与揭露的力量。

          此诗的语言形式是杂言,从四言、五言、六言、七言乃至八言都有。句式灵活多变、参差错落,或直陈,或反讽,时而低回婉转,时而高亢激越,使感情得到了自由而充分的抒发,称得上是最早的杂言诗的典型。诗中还运用叠字,反复吟唱,音律优美,达到了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这首诗千百年来受到人们的喜爱,具有不朽的艺术魅力。

    【《伐檀》学习的反思探讨】

              后世由于对“彼君子兮,不素餐兮”的理解不同,造成了对整首诗诗旨的争议。这大体可以分为两派意见:

            一派以汉代《毛诗序》为代表,认为此诗意在“刺贪”,《毛诗序》说:“《伐檀》,刺贪也。在位贪鄙,无功而受禄,君子不得仕进耳。”认为诗中每章的最后一句是讽刺那些所谓的“君子”们白吃饭,不干事。从诗文本身来看,《毛诗序》的意见是可取的。因为相对而言,讽刺诗在《诗经·魏风》中比重较大,讽刺可以说是魏地诗风特点之一。

            但是,以孟子为代表的另一派,则秉持一种社会分工说,认为此诗是赞美君子们“不素餐”(不白吃饭)。《孟子·尽心上》载:公孙丑曾问孟子说:“《诗》曰:‘不素餐兮!’君子之不耕而食,何也?”从公孙丑的问话看,公孙丑提出的观点代表了当时一般人的看法,即认为此诗是抨击“君子之不耕而食”的。而与孟子同时而略早的农家许行,尊崇远古神农,主张“贤者与民并耕而食”“种粟而后食”。他的思想主张受到了孟子的批评。孟子认为他不懂社会分工的重要性。在这个当口,公孙丑又提出类似的问题。所以,孟子便巧妙地转移话题。

            孟子不回答《伐檀》本意是不是指斥君子“不素餐”(不能白吃饭)的,而是强调君子的社会分工是“不素餐”(不是白吃饭的)。他说:“君子居是国也,其君用之,则安富尊荣;其子弟从之,则孝悌忠信。‘不素餐兮!’孰大于是?”孟子的意思是说:的确,君子们一般是不直接参与耕作的,但不等于他们是“素餐”(白吃饭)的。君子以其道德才智帮助国君治理好国家,对社会的贡献非常之大,理所应当得到更多的俸禄。

    汉代的《孔丛子》也说:“于《伐檀》,见贤者之先事后食也。”至宋,朱熹也赞同孟子之说,其《诗序辩说》谓:“此诗专美君子之不素餐。”

              《毛诗序》的“刺贪”说与朱熹所说的“美君子之不素餐”,又是一事之两面。二者并不构成实质的对立。因为所谓“刺贪”,是讽刺“素餐”(白吃饭);所谓“美君子之不素餐”,是赞美君子“不素餐”(不白吃饭)的。但两者因为侧重点不同,也还是有所区别。区别便落在“彼君子兮,不素餐兮”的前一句上。强调此诗是“刺贪”,是讽刺“素餐”(白吃饭)的,那“彼君子”便是“假君子”了。强调赞美君子“不素餐”(不白吃饭)的,“彼君子”便是“真君子”了。

            一般而言,在将孟子与《毛诗序》的作者相比较时,我们会认为孟子“亚圣”更具权威性。但在此诗的解释上,应该说《毛诗序》的解释更符合《伐檀》一诗的本意。《伐檀》一诗反映了劳动人民对“不劳而食”者一种带有讽刺性的感性情绪,这种情绪,可能不够理性,但这就是原始的诗歌。孟子的分析虽然很合乎理性,也很正确,但可能已经改变了此诗的本意。

    【《诗经》学习的背景知识】

    周代乐感文化精神研究(2)

    乐感的生成

            按照李泽厚先生“经验变先验”的说法,中国的“乐感文化”是在虞夏殷周“由巫而史”的生活实践中不断积淀而成的。其中,周公制礼作乐促成了巫术礼仪的理性化,孔子以仁释礼,促成了巫术情感的理性化。“两方面的理性化,使中国没有出现西方科学与宗教、理性认知与情感信仰各自独立发展的局面场景”,情感和理性交融在一起,都指向世间人际,“乐感文化”至此得以形成。

            李泽厚先生的论述主要从巫史的官守与实践入手来解析“乐感文化”的成因,如果从社会生产与生活的方式考虑,那么“乐感文化”与周代社会重农的社会生活显然亦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

          一者,农业使人重实际而黜玄想,所以宗教天国一类的东西不易展开。二者,古代农业靠天靠地靠河流,让人亲近自然,容易产生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三者,大范围的农业生产须要协调水利、分配土地、农具及成果,因而使得集权的官僚体系成为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集体生活及其欢乐较之个体主义就变得更为重要不可或缺。

          农业生活对于民性的影响,古人也早就看到了。当然,农业生产生活方式虽然具有上述一些利于“乐感文化”精神生成的因素,但如果认为重农就能刺激“乐感文化”的产生,显然是幼稚的。别的且不说,在周王朝,几乎从一开始,齐国和郑国的商业就是比较繁荣的,然而这两个国家的“乐感文化”精神,不仅不照其他方国弱,甚至还更鲜明。

            同时,在世界其他地域的古文明中,重农的思想也不是没出现过,但最后毕竟没有形成“乐感文化”。这就说明,泛泛地将农业直接看作“乐感文化”的成因,是失之简单了。问题的关键是农业的生产与生活要怎样组织和进行才能使农业适合“乐感文化”的产生。就《诗经》农事诗来看,制礼作乐的周人无疑发现了其中的诀窍。

            《诗经》中与农业相关的诗,一般称为农事诗,如《周颂》中的《臣工》、《噫嘻》、《丰年》、《载芟》、《良耜》等,以祭歌的形式反映出周人的农业生活和重农意识。《小雅》中的《楚茨》、《信南山》、《甫田》、《大田》,以及《国风》中的《魏风·十亩之间》、《豳风·七月》更具体描绘出农业的生产活动。《豳风·七月》是农事诗中最杰出的代表作品,它全面反映了农人终年劳动的具体情景,是《国风》中最长的一首诗。首章至末章由春耕写到寒冬凿冰,反复咏叹,诉说了普通农家一年到头除了从事繁重的农业生产外,还要为贵族制衣、打猎、酿酒、修房、凿冰、服役,充分揭示了他们生活的困苦和内心的悲伤。这首诗相传为周公所作,显示了周人对农业的重视。

            从《诗经》中这些与农业相关的诗歌来看,周人的农业生活有以下方面特点,都有利于“乐感文化”精神的滋生:第一,重农为鬼神所中意。第二,重农为祖先所肯定。第三,周代的农耕是家族共农。第四,周代的农事具有仪式化、艺术化的特点。

    参考资料:

    《诗经讲演录:灵魂的诗与诗的灵魂》,姜广辉;邱梦艳,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5月

    《周代诗歌制度与文化研究(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文库)》,王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1月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诗经》学习第112篇《魏风 伐檀》(全)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flgair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