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开学了,计划最近几天再次深入研读《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今天又通读了一遍课程标准,听了北京师范大学郑国民教授关于课标的讲座,梳理了课标框架,对于感悟深的几点做如下记录:
1.语文课程围绕核心素养,体现课程性质,反映课程观念,确立课程目标。
2.核心素养是学生通过课程学习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是课程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
3.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培养的核心素养是学生在积极的语文实践活动中积累、建构,并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表现出来的,是文化自信和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的综合体现。
4.核心素养的四个方面是一个整体。
语言是重要的交际工具和思维工具。
语言发展的过程也是思维发展的过程,二者相互促进。
语言文字及作品是重要的审美对象,语言学习与运用也是培养审美能力和提升审美品位的重要途径。
语言文字既是文化的载体,又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语言文字的过程,也是学生文化积淀与发展的过程。
在语文课程中,学生的思维能力,审美创造,文化自信都以语言运用为基础,并在学生个体语言经验发展过程中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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