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杯酒,不如就敬敬过去

作者: 半影zo | 来源:发表于2017-08-17 02:51 被阅读0次

        下午看了一部电影,海报背景是梵高的星月夜——《午夜巴黎》。

        过分的回忆过去是否是一种逃避现实的态度?在这里,这部电影里,过去是主人公吉尔所爱的“黄金时代”即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巴黎。午夜钟声后一次次驶来的老版马车,驶向过去的那个年代。最终也让主人公明白现实固然不尽人意,但的确有存在的必要;过去固然熠熠生辉,但的确已经不复再来,哪怕我们可以回到“过去”,但始终无法属于“过去”。

        可以尽情怀念,但不可过度执念。

        巴黎是所有异乡人的故乡。

        也难怪主人公这般热爱。我未曾去过巴黎,人们说眼见为实,但照相机和录像带里的巴黎确实踏着优雅且徐徐的步调从远处向我走来渐渐走近。它不一定足够亲切,但似乎与生俱来有种感染力:镜头下,望见绿色门牌的莎士比亚书店,你便想象着自己正捧着一杯咖啡,或坐,或站着,轻轻地翻着书页,手指与纸页摩擦的节奏不快也不慢;站在灯光闪闪烁烁的酒吧门口,想象着一位眼神炯炯的年轻男子俯下身向你伸出手,邀一支舞,舞池中裙摆摇曳这个舞台像个大花瓶插满了鲜艳而娇滴的玫瑰花这里的店、这里的人、这里小小街市便足以让你沉醉。

        让主人公久久不愿醒来的还有那些他偶遇的作家、画家、歌手包括摄影师。他们如月佼佼,从主人公的角度来说,与君一席话远远胜过无趣的酒宴和不理解自己的未婚妻以及她卖弄知识的老同学。虽然他们有的只是短暂出现了几分钟但却个个惟妙且惟肖。印象深刻的是海明威坐在马车上对主人公说“一个怕死的人是当不成作家的!”那笃定的口气,那副铮铮正气让我想到老人与海,也只有面前这样一个耿直的男子才能写出这样一部英雄主义的作品。

        一个人可以被打败,但绝不能被毁灭。

        另一个同样可爱的人物是达利,他出现的时间更短,他用拐杖将失魂的主人公拉到自己桌前便开启了随意的攀谈之旅。“我,叫达~利~”他反反复复念叨,倒像是在哼一首短歌,抑扬顿挫。他们坐着讨论爱情,一场穿越时空的爱情三个超现实主义者和一个穿越时代而存在的主人公面对面坐着,毫不违和嗬。在各自的想象中自然流露出各色的热爱,“ 我看见……一只犀牛。”达利的眼睛泛空,朝向远处说道 。                                                   

    因为生活本来就是不尽人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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