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犬人士与厌犬人士互掐是网上永远不会停息的“战争”,前者强调众生平等和博爱,后者强调人是万物之灵,要以保护人的生存权利为首要任务。
我不想介入这场争论,基本上持中立或者说骑墙观点。不过如果社会上可争论的话题只剩下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我倒认为这是社会的进步,因为这至少说明了那些关系到社会民生的大事都已基本解决,人们才有精力将眼光关注到人狗大战上。
在人与人平等的基础上,讨论人狗平等才不会显得荒谬。
人狗平等吗?
小区电梯、过道、绿化带……狗可以随意便溺,人行吗?
是不是感觉活得还不如一条狗自由?
狗没有羞耻感,随意便溺不觉羞耻。人讲礼义廉耻,即便警察蜀黍不干预,正常人也不会在电梯里就解决内急。
当然我也遇到过喝多了的男性在大街上冲着大树放水,以为只要树干的直径大于他的私处就行。
在外边跑步,在小区内散步,总能见到个头比猎豹小不了多少的大型犬,或是被主人散放,或是牵着体格和体重都不占优势的主人散步。
在主人眼中,它们乖巧、听话、腼腆,人畜无害。
可是望着它们的利爪尖牙,我还是会明智地选择能滚多远滚多远。
我一朋友,路过一家店铺,里边冲出一条小狗将其腿部抓伤,狗主人不问青红皂白,上来就质问朋友:“你招我家狗干啥?”大有为它(没用错词,其道德水准只配用“它”)家狗伸张正义之慨。
人与狗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人与人的问题。
我们的生存空间是有限的,多一些狗的生存空间,必定要牺牲掉一些人的生存空间,特别是在寸土寸金的城市,这个矛盾更加尖锐。
对城市管理者而言,解决方法不外乎以下几种。
严禁,人人平等,谁也不许养。日本的一些城市就是这样处理的,他们允许商家开一些类似宠物乐园的机构,特别爱小动物的人,可以在休息日交上一些钱,与该机构的宠物嗨皮。
允许养,但至少有两条限制,一是不准养大型宠物,二是要收重税。
会对人造成严重伤害的大型宠物,在城市里一定要禁养。它们伤不伤人,不能由主人说了算。你牵只大型犬满世界转说它不会咬人,那我牵只老虎满世界转行不?我也可以说我的老虎不咬人哪。
生活在拥挤的都市里,要防被车碰,被高空抛物砸,被人骗,现在还要防被狗咬,这是在增加人们的生活成本。
所以对于养宠物者,要收税。一方面用经济杠杆控制宠物数量,另一方面用这笔钱对没有养宠物的人做一些补偿。我们现在对于养宠物实行登记制度,一方面就像汽车牌照一样,可以通过宠物牌查到主人,另一方面在登记的同时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从理论上来讲这一部分费用应该用于补偿未养宠物的居民。
只是现在连宠物登记都全凭自愿,反正我是从来没遇到过这方面的检查,或许是我既不养宠物也不是宠物,对这方面信息不敏感?更别说监督登记费的使用了。
登记了要交钱,还能在自己的宠物伤人后通过登记信息找到自己。不登记也没人强迫。除了圣人和傻子,估计没人会登记。
允许养,不提倡,加强对养宠物者的教育。现在很多地方能做的就是这些了,只是对养宠物者的教育,也多是混杂在各种道德教育的文本里,没有独立出来。如在环境卫生、市民公约等规则里会加入关于养宠物的一两条道德约束,其约束力对于明白事理的与不明白事理的都几乎为零。明白事理的不看也知道怎么去做,不明白事理的视而不见。
对人的教育是个长期工程,不会在短期内见效。但在这里还是想提醒养宠物的读者,在大小不变的空间内,多了你的一只宠物,就多侵占了一份空间,相当于侵占了没养宠物者的权益,不养大型宠物、随时打扫自己宠物的便溺物、在电梯里抱起宠物不让它骚扰别人、遛宠物尽量选择人少的地方并拉好宠物绳……这都是份内之事,即便做到了这些,对周围人也要心存感激与歉意,不要让你的宠物和你一样理直气壮、飞扬跋扈。
不如狗的人多了,人不如狗也很正常。
萧伯纳说:“见的人越多,我就越喜欢狗。”
但愿他说的只是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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