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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哲学,论述共相问题的阿伯拉尔(14)

读哲学,论述共相问题的阿伯拉尔(14)

作者: 小河边的依依杨柳 | 来源:发表于2022-08-28 21:45 被阅读0次

    1079年,阿伯拉尔出生在巴莱的一个军人家庭,他是布列塔尼修道院的院长,在巴黎则是一个著名的讲师。因为他的学说被当政者所不容,最后在克吕尼隐居,于1142年在那里去世。

    在共相问题上,他说,普遍性必须首先归于语词,当一个词被用于许多个体时,它就是一个共相。

    “苏格拉底”这个词不是共相,因为它只能用于一个人,而“人”这个词是共相,因为它可以用于所有人。

    阿波拉尔说,一个普遍性名词的功能在于它以特殊的方式指称个别事物,于是问题就在于: 我们是如何构想出这些普遍性名词的?

    他对此的回答是: 一定的个体事物,由于它们存在的方式,使得任何观察到它们的人都会认为在所有这些个体事物中有某种相似性。

    这些所谓的相似性,仅仅在于事物在这些相似的方面是一致的。

    当我们经验一个个体事物时,我们既看到它,也思考它或理解它。

    和眼睛不同,眼睛需要对象,而我们的心灵并不需要一个物质对象,因为它能够形成概念。

    因此,我们的心灵有做两件事的能力,其中一件就是形成关于个别事物的概念,另一件就是形成共相的概念。

    共相是从个体中抽象出来的,这种抽象的过程告诉我们应当如何理解共相。

    只要我们从事物中抽象出那些它们确实具有的属性,我们就恰当的理解了事物。

    因此,阿伯拉尔得出结论说,共相是一个语词和概念,它有一个客观的基础,它代表了某种为该概念提供依据的实在。这依据是类似的事物存在并触动我们心灵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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