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珍坚持分享第1483天
自我决定理论是由瑞安和德西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有关动机的认知理论。
他们将人的行为分为自我决定行为,和非自我决定行为。自我决定行为就是个体主动愿意去做的行为,(比如玩自己喜欢的游戏,看自己喜欢的书。)此时,自我在动机过程中,发挥着能动的作用。这种能动性可以激励和维持个体的行为。(比如,当我们玩游戏时,可以连续玩很久,以至于忘了时间。)
非自我决定行为则是受外在刺激的控制。表现为不得不做。一旦刺激停止,个体动机也就相应停止。(如果学习是非自我决定行为,那么很多人在离开高中之后,就再也不会主动学习。)
德西十分强调自我的能动作用,有机体在争取自我决定行为的过程中,实际上也是在争取自我决定感,自主性,他人归属感,以此来满足胜任感,自主感和归属感。
(生活中,如果做成功了一件自己很喜欢的事,那么除了开心以外,还有自豪。如果做成功了不得不做的事,我们也会开心,但更多的是,卧槽!终于结束了。)
同时,德西在自我决定理论中,还发现了德西效应,即:不适当地使用外部动机会削弱内在动机。
(这个效应在中国更加常见,比如,所有的环境都在告诉学生要认真学习,努力学习。学习似乎是一件特别辛苦的事情,需要头悬梁,锥刺股。但是实际上,人天生是具有自我发展的动机的。但是,在这样的环境里,好像学习是为了取悦家长和老师,好像一旦学习了就要接受检验,一旦学习了就要进行比较,学生反而更加厌恶学习。“看书”这个词本来挺美好的,但是现在告诉孩子要看书,孩子能感受到的只有满满的压力。我们的教育应该培养孩子爱上学习而不是逼迫他学习,磨灭他最后的那点学习的内在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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