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读《知否》大结局,出于好奇查了查作者“关心则乱”,原来了解过一些,却并不知作者也是80后的人。她对于《知否》说了一段话,大意是说,写这个故事最初靠激情,就是想写,中间是坚持,是不是曾想过放弃?最后一部分是因为责任,对一个故事需要结尾的责任,和对读者一个交待的责任。
从去年到现在参加简书日更500多天,写了50万字,也尝试着开了长篇小说。对文字也多了些了解,在文字的世界依靠的并不是天赋,更多的是一种热爱和坚持。
我们读别人的书,读起来感觉别人写的轻松随意毫无困难,却不知他们除了对文字的热爱与不断的学习,还每天要写大量的文字,保持对文字的感觉与思维的灵活性。像林清玄先生、季羡林先生、老舍先生、村上春树,没有一个不是每天定要写一定数量的文字。
就如《知否》作者所说的创作时的心路历程一样,文字不能只是依靠热情,更需要耐力和责任。感触这么深是因为自己开的长篇已经停更好长时间了,刚开始各个场景及人物有些费心思,后来几天写顺了一天能写之前的两倍,于是就对自己要求与时俱进地增加了,不成想增加以后就断了。
这么看还不如不增加,慢慢地写着,就如龟兔赛跑一样,追求一时的快意,不如耐下心来一点一点慢慢来。
今天看到《知否》中傻小子石家小哥,想求娶明兰身边丫头傻小桃,两个都是憨傻的直性子,本觉得他们这段故事会是最无趣的。恋爱肯定要有甜言蜜语,才能让人如沐春风细雨,读来脸红心跳仿佛是有人向自己表白一般。
偏偏这二人奇特,当明兰把石家小哥叫去问话,想问一问为什么会喜欢自己的傻丫头,因为她浑身滚圆,样子也不漂亮,平时也是一副憨傻的直肠,跟本惹不出小伙子们的恋爱之心。
没想到同样傻小子一个,半天支支吾吾说不出话,直到后来明兰威胁说,说不明白不会放心把丫头嫁给他的。他才说,早在许多年前还是小孩子时,明兰她们坐船回老家时路遇水匪,黑天半夜,有船只被烧,河里飘着人,四周一片混乱,傻小子看到傻丫头不像别的丫鬟被吓的惊慌,找了工具去河边扎了几条鱼,河边找一把刀把鱼头切了,鱼鳞刮了。
不但女主明兰惊奇,我这看客也大大惊奇。不过也正是如此,这两个独特的人此刻显得特别地鲜活,有自己的个性,有自己的喜好。显见作者对这二人的安排也是花了心思的,没有敷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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