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广西普法
前言
国家推行旁听庭审制度是为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开展以案释法积极作用,向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公众进行释法说理、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然而,个别人在旁听庭审公然扰乱法庭秩序、威胁法官,这种无视国家法律藐视法庭纪律挑衅司法权威的行为将受到严惩!
案情回顾
10月12日上午9时30分,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钟某勇涉嫌敲诈勒索一案时,旁听人员钟惠才在法庭大声喧哗,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并出言威胁办案法官,致使庭审中断无法正常进行。
在庭审过程中,案外人钟惠才站在旁听席大声喧哗影响庭审,审判长多次警告制止后钟惠才仍不服从法官安排,继续在法庭内大声喧哗并擅自走入审判区。值庭法警遂按照审判长的指令将其带离法庭。在带离的过程中,钟惠才情绪激动,出言威胁审判长并带动旁听人员起哄,引起法庭混乱导致庭审被迫中断。
该院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反应,该院司法警察应急分队及时将旁听人员钟惠才处置,稳定了法庭秩序。
钟惠才无视国家法律藐视法庭纪律,在审判长多次警告下依然不遵守法庭规则,仍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法官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危及法庭的安全以及司法办案人员的人身安全,该院鉴于钟惠才的行为危及法庭的安全以及司法办案人员的人身安全,福绵区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对钟惠才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福绵区法院对扰乱法庭秩序突发性事件的果断处置有效地保障法庭及司法办案人员的安全,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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