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我们渴望得到却尚未得到的东西,都会让我们受制于其他的事物。正如《与神合一》中阐述的道理:“所有的需求都是幻觉”。实质上,所有的东西都是身外之物,我们拥有的只是自己的意志。
也如佛教所讲:“事实上,事物包括我们的身体在内都是无常的,没有什么能真正被保有,因而我们的抗拒、担忧乃至种种极端的情绪只是增加不必要的苦恼而已。”
因此,我们能做的就是控制自己的意志,得以集中精力、发挥最大潜能地去做我们力所能及的事。至于其它不可控的事,就任其性而顺其行。
对意志失控的表现在于:当我们有能力去追求一件力所能及的东西并投入精力的时候,却热衷于追求更多的东西;亦或是追求那些力所不及的东西。于是,我们就会被这些东西束缚,变得沮丧和痛苦。
须明确的是:既然力所不及,就意味着不依附于我们的主观意志。如果一个人认为自己可以支配那些本来就力所不及的事,或者试图改变他人的命运,那么他的追求必然会受到挫折,最终变成一个灰心丧气、充满焦虑人。
人们的困窘之处往往在于:总是反反复复地分不清主次;也总是对自己力所能及的东西不满意,又去渴求力所不及的东西。这是非常致命的陷阱。
既然不满意,就会产生不断索取的欲望。这不能称为“积极进取”。“积极进取”应当释义为心怀感恩所拥有的一切,并运用正面的思维方式,追求发展自身的意志。如此才能最大化地释放我们的潜能。然而,欲望使我们去拼命,只为了得到我们想要的更多东西,甚至不择手段,给他人带去痛苦。
正面的思维方式是什么意思?日本经营之圣稻盛和夫在其工作哲学观中提到:人生·工作的结果=思维方式×热情×能力。思维方式就是我们选择如何运用意志。思维方式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有正数也有负数。一个人有能力、有热情,但是思维方式却有着方向性的错误,仅此一点就会得到截然相反的结果,显著表现之一就是损人利己。
对力所能及的东西不满意,还会产生憎恶情绪。即努力避免令我们反感、不快的事物或者稍有不适,就充满焦虑。这也是生存本能的体现。如果试图避免独立于意志的任何事物,有时反而会被自己努力避免的事物所困扰。这就是“怕什么来什么”的道理。所以,明智之人总是能够延迟满足或摒弃欲望。这些人的憎恶,仅针对那些取决于意志的事物。这也是明智之人获得宁静与快乐的方法。对普通人来说,得不到想要的东西会失望;得到了不想要的东西也会失望。世事无常,他们随之心序熵增,意志便失控。
其实,每一件事物都有其两面性,都是客观而中立的。我们的意志并不能左右那些事物的产生与否或者如何产生。比如捉摸不定的风和水,那属于风的意志和水的意志。当我们面对一件事物,真正纠结人心的是我们对事情的主观感受,而非事物本身。让我们心序熵增的也只是我们对事物的欲望和憎恶而已。
事物的本身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明智的人应选择以有益的方式对其做出回应,即泰然处之。那么,为什么大多数人做不到这点?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们习于往坏处想。这也属于人类生存本能的延续。比如出海航行,放眼四望茫茫大海不见陆地,我们就会担心自己被海水吞噬;比如路遇堵车,我们就会想象自己因这场堵车耽误时间,而错失许多原本应得的机会;比如打雷下雨,我们就会考虑自己因无法正常出行,而扰乱原本应有的美好生活秩序……种种都会令人变得焦虑、痛苦。
再比如有人说自己害怕饥饿,这是谎言。现代物质条件丰裕,怎会轻易因饥饿而死?其实他真正害怕的是真正的饥饿来临前,无法活得如衣食无忧的贵族一样体面,在意的是他人的评论、名誉、地位……然而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不随人的意志转移,不为人的意志所控。除了饥饿,贫穷、生病,乃至死亡都是如此。
那么泰然处之的含义是什么?在古罗马最著名的斯多葛学派哲学家,爱比克泰德所著《沉思录II》中提到方法:“有自信地对待那些独立于意志的事物,谨慎地对待那些取决于意志的事物,哪里有独立于意志的事物,哪里就应该有信心,哪里有取决于意志的事物,哪里就应该有谨慎。”
这是因为,如果事物取决于意志,我们对于意志的错误运用就能带来“恶”,这就是为何要运用正面思维方式的道理。要想得到“善”,就必须谨慎地对待这些事物。如果事物独立于意志,是我们力不所及的,而要做到对它们毫不在乎,我们就必须要自信地对待它们,往坏处想是毫无用处的,只会将人带入歧途。一句话总结就是:正确掌控你所能掌控的。
这里提到“恶”与“善”,这两者的本质是什么呢?其实它们都来自于我们对事物表象的利用(诠释)。表象又是什么呢?好比一碗水上泛着光芒,当水波荡漾时,光芒也随之动荡,但是光芒真的自己动了吗?当然没有。这就是表象,也属于臆想。
一旦我们学着自控,即主宰自我意志,我们就能看清“善”与“恶”的本质,从而遏制欲望与憎恶。因为我们的欲望来自于对“善”的事物的渴望,憎恨源于对“恶”的事物的回避。既然这两者都是表象,那么有何渴望和回避的必要呢?
作为一个能掌控自身意志的人,他会牢记这样的法则:对于自己的东西,要好好保管;对于别人的东西,也不要去渴求;对于上天已经赐给他的东西,就好好利用;对于那些不是赐给他的东西,也不要去妄想。当属于他的东西被拿走时,上天既然能赐予他也能收回去,所以当这件东西被拿走时,要学会欣然放弃,并且还要心存感激,因为曾经拥有过、使用过它。
秉持这样的法则,他们便不会消极地活在对未来的担忧,或者对过去的愤恨中,而是专注当下。他们能够为未来做好充分的准备,养成个人良好的日常生活习惯,积极追求事物中美好的一面——凡事往好处想。同时,他们经常回头审视自身动机,力求保持正面的思维方式,不为欲望和憎恶所困,活出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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