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有一种说法,把一部分律师叫作”救护车追逐者”。为什么这么说呢?在交通事故的现场,最早赶到的人里面除了救护人员,就也还有律师。当交通事故的被害者被抬上了救护车,然后紧急地开往医院的时候,如果律师还没有赶到,律师就会开着车,去追逐救护车。”救护车追逐者”由此得名。律师去追救护车,为了做什么呢?律师要去跟患者或者他的的家属谈一谈,要不要打这个官司,由我来给打吧!
现在在国内也有了这种情况,虽然还不至于律师开车直接追救护车,很多律师带着事先印制好的传单,到医院的病房里谈这件事,这已经是非常常见的现象了。除了律师亲自去谈,很多律师还聘请了自己的专属业务人员。
这实际上是一种非常典型直接的营销行为,似乎和律师的操守或者形象有一些格格不入,但现实情况就是如此。而且不可否认的是,律师也是要获得利润并且做大市场的,律师也需要营销。
追逐救护车,或者堵截医院的病房,这样的行为看起来比较低端,也不太符合律师专业人士的气质。但不得不说,这是律师针对特殊市场的精准营销,甚至可以说这是律师专业化的具体体现。律师的专业化,首先要有受众人群,简单一点儿说,要做什么样的法律服务,要给谁做法律服务。这个定位要找准。
按照过去的说法,资本家唯利是图,那医院当然盼着有患者,律师也当然盼望着有了交通事故的人,才可能有相应的法律服务,事实上并非如此。律师去追救护车,也是因为事情已经发生了,后面相应的肯定要有法律纠纷需要解决。复杂的法律关系就像一团乱麻,需要律师作为解扣的人。这一类侵犯了人身权利的案件是这样,更复杂的法律关系也是这样,市场营销从来如此,或者自己主动去追,或者反过来,等着别人来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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