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屋及乌,就可以伤害自己的亲生女儿吗
一个女子,与前夫离婚后,带一个女孩子,嫁给了现任丈夫。后来,前夫发现,女子与再婚丈夫,虐待女儿,不让女儿回卧室睡觉,睡哪里?睡厨房,大冬天地让女儿赤脚站在走廊里,经常饿小女孩一整天。然后,前夫告到法院,要求要回孩子,一审败诉。前夫没有放弃,再上诉。在法庭上,四五岁的小女孩向法官求救:“法官,能不能救救我,让我回爸爸那里去。(妈妈)让我一个人睡厨房,没有让我睡过床。还有饿我一整天。”法官大痛。经过审理,判小女孩跟爸爸一起生活。后来,上门调查,法官问小女孩:“和爸爸生活感觉怎么样?”小女孩稚嫩地说:“老开心了。”法官们都笑了:“老开心了是吗。”小女孩连连点头。这是一个很好的结局。
没有疑问,那是一个合格的父亲,那是一个不合格的母亲。而一个亲生母亲,为什么会虐待她自己的女儿呢?
也有一个女的,和前夫离婚后,不给自己的小女儿穿鞋子,大冬天的也不给女儿穿厚衣服,邻居们看见小女孩衣衫单薄,赤脚站在大冬天的冷风中,就纷纷给小女孩送去鞋子衣服,但都被女的丢掉了。好可怜的娃。
或许,女子对前夫不满,但不应该报复到自己的女儿身上。恨屋及乌,也不应该是这么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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