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若荷清寒(ID:ruoheqinghan)
曾经读过《国富论》,对里面的一句话记忆深刻,“什么东西都有价值,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而,我们经常地,并没有尊重别人的劳动价值。比如,剽窃别人的作品;下载免费的小说等等。
显然,国内并没有很多人有为知识付费的意识。虽然微信,微博各种平台都有【赏】的功能,其实也是付费阅读的自愿版。而知识有价,更是别人的劳动成果。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中国网络文化发展应该说很快,但到今天还是一地鸡毛,这一切归根到底,就是免费的问题。免费最大的恶就是破坏了健康的市场生态。
消费者倾向于选择免费的东西,而收费的竞争远远搞不过免费的,要么关门大吉,要么也走向免费。既然大家都愿意看免费的内容,那么高质量的写手干脆不写,剩下的粗制滥造你也得接受。
这也就是为什么,所有人都在创造,优质的内容越来越少。而免费的东西往往也不懂得珍惜,看过之后并没有留下什么。
另一方面,文字工作并没有法律保障。中国开放30年了,执行的还是1990年国家版权局千字百元的稿酬标准。在中国,大批的作家简直和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一样沦为低收入人群,他们没有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没有养老金,常常面临政治的压力(时政作者更是腹背受敌),大多有颈椎病,还要面对图书上市后被拖欠稿酬、被盗版等的危机……
这是一个懂写作的人碍于现实,只能当码字工人,不懂写作的人靠着权钱,管理思想和作品的荒谬年代。除此之外,我们还能说些什么呢?我也听过路遥的故事。一个获得茅盾文学奖的人,没有路费去领奖,更没有钱去买自己写的书!王天乐告诉他今后再不要获什么奖了,如果拿了诺贝尔文学奖,他找不来外汇。路遥只说了一句话:日他妈的文学。连王小波也说,千万不要搞小说创造。我不记得谁说过,文字并没有给他带来利益,而是影视的改编。
连他们这些优秀的作家都是如此情况,那可想而知,其他人怎么样?他们本来有时间可以去兼职,或者娱乐,干其他各种事,可是为何坐在电脑前搜刮肚肠码字?
这是一种脑力劳动,也是属于劳动,并且这种劳动为别人带来了娱乐,甚至让别人获取了知识,难道不应该值得尊重吗?文章写的好,读者说一声:谢谢你的分享。就完了。作者会心一笑,能提供给有价值的内容给你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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