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拾好自己的行囊,订了第二天的火车票,拿起手机,突然看到一个未接来电,是林安,年轻,有才气,同时也有财气,自己在这个人们称作魔都的地方经营者一家广告公司。
我回拨过去,“小夏,你在哪呢,打电话怎么不接?”“收拾东西呢,没看到,怎么了?”“收拾东西?你要去哪里吗?”“是的啊,我要走了,我已经辞职了,明天的火车。”“我在你家门口,开门吧!”我有点惊讶,打开了门。“你怎么会来?”“我今天过生日啊,请你赏脸吃饭啊!”林安大声地笑着,俨然不像他这个年龄所应该具有的童真与活泼。
我一直如林安所愿,将他视为自己的大哥,我和莫天的事情他自然知道,他是我们来到这所城市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在这几年里,我们曾一起为了搞定一个客户几天几夜不曾合眼,也曾在这个城市最热闹的街角烂醉过。
林安早已融入我和莫天的生活中,就像生命中一个不可以忽略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怎么想要离开了?”林安忽然淡淡地问道。“嗯……莫天要结婚了……我想,我也应该离开了。”“在你心里面就只有他一个人吗?”“我……”我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眼泪已经不自主的流了出来。
是啊,都说时间会让人淡忘一切,可是两年的时间还不算长,我和莫天的点点滴滴我还记得清清楚楚。第一次和莫天搬到这里,我们用一个KISS来庆祝终于有了落脚的地方,这个房间所有的角落似乎都有他的身影和气味。
种种情形忽然像电影般一样一一浮现在自己的眼前,我忍不住放声痛哭。爱,是多么伤人可恶啊,他比刀子更锋利,直接将人的心划破撕裂的体无完肤。“林安……”林安突然将我一下子揽到怀里,紧紧地抱住了我,我先是惊了一下,又像是找到了一个依靠,紧紧抱住他的肩膀抽泣着,他慢慢地推开我的头,用手抚摸着我的双颊,低下头轻轻地亲吻着我的泪水,我本能的想将头从他的手中挣脱,却又感觉浑身已经没有了挣脱的力量。
他就这样静静的吻着我的眼睛,我的额头,最后,到达我的嘴唇。我能感受到他深深的呼吸,他轻轻地褪去了我的衣衫,温柔地抚摸着我,而我也早已失去了推开他的力量……
第二天,我还是背着我厚重的行囊踏上了我自己的征程,我不再深爱着我脚下的这片土地,因为她承载了我太多的泪水和汗水,偷窥了我人生如此多的秘密。
我坐上火车回到了属于我自己的城市。爸妈见我回来什么都没说,正值清明,需要到村上的墓地上面扫墓。刚刚下完雨的天气,地面上还是很潮湿,走起路来很不方便,于是我们便划着船到墓地去扫墓。
四月份的天气,油菜花已开的遍地都是,下过雨后的空气格外的清爽干净,并夹杂着一丝丝油菜花香,在上海从未呼吸过如此清澈的空气,我狠狠的吸着,似乎要将我的胃填满这微润的清香。
船儿不大,表叔撑着竹篙慢慢地撑着,水流静静地向后流去。四周除了竹篙与水流直接触碰的声音,还有风吹动水流以及油菜花杆的声音,你几乎听不到其他的杂音,没有汽笛声,没有谩骂声,没有电话声。
那一瞬间,你会觉得你自己已置身在陶渊明的世外桃源当中。天不是很蓝,灰色中带着一点雨后特有的蒙蒙的白色,金黄色的油菜花以及碧绿色的菜杆跟着风的节奏随意的摆动着,水面上偶尔会有几株菱角漂浮着,表叔和舅爷们安静的询问着我的工作生活以及爱情。我只是浅浅地淡淡地诉说着。
船随着水流以及竹篙的方向飘动着,岸边的油菜花一大片一大片的盛开着,将我们紧紧包围在当中,但这种包围却又不是压抑的、紧张的,而是一种想让你张开双臂呼喊的包围。我记得我当时的心情,我把它称之为一种奇异的景象。在家的这么多年我从未发现过如此的美景,现在倒是发现了家乡的美。
下了船,慢慢的沿着田边走着,潮湿的泥土紧紧地粘在了鞋子的上面,倒是使得走路更加地费力气。每走一步,自己的脚印便被清楚地印刻在身后的土地上,走了一段路,我们走到了目的地。
表叔、舅爷们开始烧纸,表叔家的小孙子却一直粘着我,总是喜欢摘个花儿送给我。我静静地看着表叔和舅爷们做完所有的仪式,最后磕头。整个过程中都是虔诚的、严肃的,可能其中是饱含着对先辈最真切的尊重吧。信仰这种的东西很奇怪,它不需要花费太大的力气便拥有足够的力量让人去信服去坚持。
有时候也会觉得,拥有了一种信仰,精神上面也便拥有了一种支撑。人活着,是该有一种信仰,让自己在困境逆境的时候也能够不忘初心努力的到达自己的彼岸。
回到家,我开始收拾行李,我也终于接了林安的电话。但是,还是拒绝了他让我做他女朋友的要求。
未完待续……
无戒365日更营第十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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