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羽和刘邦等群雄推翻暴秦以后,地主阶级的迫切要求是重建一个新的封建国家,重建封建剥削秩序;农民阶级的迫切要求是要有这样一种权力,来维持他们用流血牺牲争取到的成果,能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条件下休养生息。两大阶级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提出的要求,共同表现为安定社会秩序,恢复和发展生产。这就是当时人心的归向,也是时代的需要。
在反秦斗争行将结束时,刘邦已经表现出他不仅高于群雄,而且高于项羽的不平凡的政治家的素质。他的见识要比别人的远些,他所具备的特点,使他自己最能适应时代的需要,最能为面临的现实社会服务。
刘邦具备的善用人的特点,使他能对形势保持清醒的头脑,为求得各方面的广泛支持,做了许多笼络人心的工作。入关以前,刘邦招降了秦南阳守,以为殷侯。此举对秦的地方官吏起到收揽人心的作用,苑以西许多地方官吏纷纷投降。这些人的投降,一方面是他们看到了章邯被项羽所败,秦的大势已去,只能如此;另一方面也是他们看到刘邦能保护自己的地位和利禄,因而愿意拥戴刘邦。正是因为刘邦能“与天下同利”,使各大小武装力量的首领,感到追随刘邦有“奔头”。
公元前206年10月,刘邦率起义军攻破秦都城咸阳。进入咸阳之后,刘邦采纳了谋士张良和猛将樊哙的建议,把部队从咸阳撤了出来,退到离咸阳不远的灞上,并且关闭秦朝的库府。同时宣布废除秦朝的严刑峻法,还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原来秦朝政府任命的各级官吏一律保留原职位不动,继续维持社会的秩序。
刘邦的“约法三章”政策是非常高明的,有两方面重要的政治意义,一方面表示是保护地主阶级政治经济利益的,因此受到了地主阶级的强烈拥护;另一方面也稳定了民心,使广大劳动人民能够安心生产,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社会的稳定。因此,这个政策是非常得人心的,刘邦得到了关中地区各个阶层的拥护与支持。史载,“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用以慰劳刘邦的军队,且“惟恐沛公不为秦王”。利益的重要性在此表现得淋漓尽致。
汉高祖二年(前205年),刘邦在还定三秦后不久,把秦王朝在关中霸占的大量苑囿园池开放,“皆令人得田之”。因此,在不损害地主阶级利益的原则下,调整了关中紧张的土地关系,这既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又有利于当时的军事动。刘邦转战山东,起初常常失利,“然萧何常从关中遣军补其处”,又“转漕关中,给食不乏”。萧何之所以能够源源不绝地以关中的人力物力支持刘邦的军事活动,是上述符合经济发展的措施产生了重要的作用。
从以上可以看出,不论是平民百姓、普通士卒还是最高统帅,他们的终极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利益——自己的切身利益,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根据利益得失做出的反应。刘邦能够满足身边人对利益的要求,所以,那些人为他出生入死,攻城略地;他的决策也能适当满足天下人的利益诉求,所以得到拥护。可见,“与天下同利”作为决策的宗旨,保证了“决策对头”,没有犯像项羽那样的重大的政治错误。当然,刘邦的“与天下同利”,是有很大的局限性的,他主要满足的是自己的追随者和拥护者的利益与要求。这一点在刘邦称帝后表现得更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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