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因诗惹祸被迫写坦白书

作者: 一夕厘 | 来源:发表于2017-01-30 22:47 被阅读69次

写诗、写文章惹祸的事,宋朝以前并不多。唐朝诗人作讽刺诗最为盛行,白居易的讽刺诗就特别多,《长恨歌》一开头就讽刺唐明皇“汉皇重色思倾国”,却从来没有因为他“诽谤先帝”,加以定罪和惩罚。到了清朝,文字狱大兴,清初诗人的咏牡丹诗“夺朱非正色,异种亦称王”,这两句诗被认为是讥讽清朝夺了“朱”明的天下,不是汉人的“异种”也居然做起皇帝,于是诗人掉了脑袋。这是很多人知道的,但较早作为因诗惹祸的是苏东坡。

宋神宗时代,苏东坡因为反对“新法”,遭到小人的嫉恨,他只得自求外放,离开京城,先后到杭州、密州、徐州,然后调到湖州,谁知在湖州不到三个月,便出了“乌台诗案”——群小以苏东坡近年写的一些诗,给皇帝打小报告,断章取义、深文周纳地说苏东坡吟诗,毁谤皇帝。他们列举的诗句中,有苏东坡写给弟弟苏子由的两句诗:“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宋神宗那时叫群臣“明法以课试群吏”,群小硬说这诗句是东坡故意讥讽皇帝的,意思是叫官吏学法律,是无补于帮助皇帝成为尧舜的。这是“乌台诗案”中,对苏轼的恶毒重伤之一。其实东坡这句诗的意思是,不懂法律的官吏,就无法帮助朝廷,让皇帝像尧舜那样英明,这很明白,都让那些人颠倒和曲解了。这诗是东坡的由衷之言,绝非讥讽“今上”的反话。

他还有咏桧树的两句诗:“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唯有蛰龙知。”被人参奏说:“今陛下飞龙在天,轼欲求之地下这蛰龙,不臣孰甚?”真是莫大的冤枉。

元丰二年时,王安石早就被罢相了,但新旧党争激烈,东坡被卷入党争中,御史把东坡呈献给皇帝的《出知湖州谢表》断章取义地摘出一些诗句,指为“谤讪”,其后御史台的人又搜取外间印行的东坡诗文四册奏上“请用重典”,皇帝都批送中书省,没有过问,接着国子博士李宜之、御史中丞李定连续上奏,皇帝才批了“送御史台根勘”。东坡除了写了一份“供状”,详细交代了自己的三代、官职和来往密切的人(其中有张方平、驸马王诜、司马光。黄庭坚等),另外又写了一份“坦白书”,老老实实交代自己诗中,哪一句是讽刺朝政的,例如《李杞寺丞见和前篇复用元韵答之》,“误随弓旌落尘土,坐使鞭箠环呻呼”,是“言朝廷新法行后,公事鞭箠之多也”等等一共数十项。这就是当时有名的“乌台诗案”。由于年代久远,不知东坡这份“交代”,算不算“彻底”。御史台勘案,却很挠头,因为宋朝律例,开始时并无“文字谤讪”该当何罪的明文规定。最后只援引“作匿名文字嘲讽朝政及中外臣僚”罪,呈报皇上判“徒刑二年”,最后神宗还是一再“宽松”,把东坡贬谪到海南去,还保留他的“员外”官阶。

那时的知识分子政策还是比较宽大的,东坡到了海南,也没有“劳动改造”,还是优哉游哉地和几个当地秀才吟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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