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媚人致赂,晋人不可,曰:“必以萧同叔子为质〔1〕,而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2〕。”对曰:“萧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若以匹敌〔3〕,则亦晋君之母也。吾子布大命于诸侯,而曰必质其母以为信,其若王命何?且是以不孝令也。《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4〕。’若以不孝令于诸侯,其无乃非德类也乎〔5〕?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6〕,而布其利〔7〕,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8〕。’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反先王则不义,何以为盟主?其晋实有阙。四王之王也〔9〕,树德而济同欲焉〔10〕。五伯之霸也〔11〕,勤而抚之,以役王命。今吾子求合诸侯,以逞无疆之欲〔12〕。《诗》曰:‘敷政优优,百禄是遒〔13〕。’子实不优,而弃百禄,诸侯何害焉?不然,寡君之命使臣,则有辞矣,曰:‘子以君师辱于敝邑,不腆敝赋〔14〕,以犒从者。畏君之震,师徒挠败〔15〕。吾子惠徼齐国之福〔16〕,不泯其社稷〔17〕,使继旧好。唯是先君之敝器、土地不敢爱〔18〕,子又不许,请收合余烬,背城借一。敝邑之幸,亦云从也。况其不幸,敢不唯命是听〔19〕?’”
【注释】
〔1〕萧同叔子:齐顷公的母亲,萧国国君同叔的女儿。晋上军元帅郤克有残疾,出使齐国时受到萧同叔子的嘲笑,是导致晋军攻打齐国的根源。
〔2〕封内:封疆内,即境内。
〔3〕匹敌:对等国家。
〔4〕所引诗见《诗·大雅·既醉》。匮,穷尽。
〔5〕德类:道德法式。
〔6〕疆理:定疆界,区分条理。 物:物色、考察。
〔7〕布:分布。
〔8〕所引诗见《诗·小雅·信南山》。〔9〕四王:虞舜、夏禹、商汤、周武。或云指禹、汤、周文、周武。王(wàng 旺):成就王业。
〔10〕同欲:共同的要求。
〔11〕五伯:即五霸。霸谓“以力假仁”,即能令天下共同效力于天子的诸侯。五霸指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韦,周伯齐桓、晋文。
〔12〕无疆:无尽。〔13〕所引诗见《诗·商颂·长发》。遒,积聚。
〔14〕不腆:不丰厚。
〔15〕挠败:打败。
〔16〕徼:求。
〔17〕泯:灭亡。
〔18〕爱:吝惜,爱惜。
〔19〕敢:反语,怎敢。
【译文】
宾媚人献上礼物,晋国人不同意和解,说:“一定要以萧同叔子作为人质,而且把齐国境内的垄亩畦埂全都改成东西走向。”宾媚人回答说:“萧同叔子不是别人,是寡君的母亲。如果从对等的地位来说,她也就如同是晋国国君的母亲。您在诸侯中发布重大命令,却说一定要用人家的母亲做人质才能取信,将怎样对待周天子的命令呢?而且这是以不孝来号令诸侯。《诗经》说:‘孝子的孝心没有穷尽,他永远把自己的孝思分给同类的人。’如果以不孝的行为来号令诸侯,那不就是不符合道德法则了吗?先王把天下的田地划分疆界,区分条理,考察土地性质特点,从而作有利于生产的布置,所以《诗经》说:‘我划定疆界、区分条理,分别南向东向,开辟田间的垄亩。’如今您让诸侯定疆界、分条理,却说‘把田中垄亩全部改作东向’而已,只考虑方便自己的兵车通行,不管土地是否适宜,那不就是不符合先王的政令了吗?违反先王的制度就是不义,怎能做诸侯的盟主呢?晋国在这点上确实是有过失的。四王之所以成就王业,是因为他们树立德行,满足诸侯的共同愿望。五伯之所以成就霸业,是因为他们勤劳而安抚诸侯,共同为天子效命。如今您要求会合诸侯,却是用以满足自己没有止境的欲望。《诗经》说:‘推行政事和缓宽大,各种福禄都会集中到你身上。’你如果不肯施政宽和,而丢弃一切福禄,这对诸侯又有什么害处呢?你如果不答应讲和,寡君命令我使臣,还有一番话要说,话是这样的:‘您带领贵国国君的军队光临敝邑,我们只能尽自己微薄的力量来犒劳您的随从。
畏惧贵国国君的威严,我们的军队战败了。承蒙您光临为齐国求福,如果不灭亡我们的国家,让我们继续过去的友好关系,那么先君留下的破旧的器具、土地,我们是不敢爱惜的。您如果不允许,我们就只能请求收拾残兵败将,背靠着我们的城墙决一死战。如果敝邑侥幸取胜,也还是依从贵国。如果不幸败了,岂敢不唯命是听?’”
(李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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