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范律政【第248篇】
现在各地复工已进入常态,随之而来的工资纠纷也多了起来。
这期间有企业老板咨询如何发工资的,也有员工咨询如何要工资的。都指向疫情特殊时期内的工资纠纷。
我们根据近来的一些咨询案例,把大家关注的问题作一梳理和集中解答,或许对大家有利。
特殊时期,如何考量人员优化及其成本控制?
这个是老板经常考虑的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直接影响到老板作决策,对员工的福利。
这个春节,很多企业熬不过去,瞬间裁员,真正的冬天让很多企业没有坚持到春天。
对于裁员,大家总认为是法律上的事情,事实上并非如此。
人的内心还是精神层面的,用一些原则规则效果并不好。
企业在裁员的时候咨询法律服务,其实真正用到法律知识才不到10%。
很多工作是做好人的思想工作,思想通了,事情也就顺利了。
有些企业降薪35%,员工反映很强烈,如果一些思想工作不能及时跟进,简单粗暴地进行,往往事与愿为。
有的企业这方面做的就很好,公司高层、高级管理人员先自我降薪,然而才是各级员工。大家看到,公司管理人员是和公司命运绑定在一起的,心里也很有底,至少到公司未来充满希望。
疫情期间,对于岗位上感染病毒的按工伤算,也已经有明文规定,无需怀疑。
一方面政策法规支撑,另一方面要有温度的去执行。
非常时期,与员工共情是共度难关的基础。
新东方在一定期间也遇到很大的困难,但是他的老板俞总比较有远见。他在对公司进行裁员时,先是和全国7000多员工进行沟通,通过一些方式让员工知道公司现在遇到了什么困难,如何度过。
但是同时企业也要担负起一些责任,虽然困难,也要拿出一部分钱,尽到应有的责任,员工看到公司确实是这样的情况,也有心里准备,便不会感到非常突兀。
就是说,先做好思想基础,然后再讲下一步打算,让员工懂得如何做,怎么做,做后心里也舒服。
当然,现在的情势,无论对哪一家公司,我们都坚持一个原则:裁员不应当是唯一选项,却应该是最后的选项。
因为,裁员也是有很多成本的,如果实在不得已,不要做选择裁员这一种。
第一,疫情期间用工政策适用于成本控制。
疫情在家隔离,这一段时间,员工享受到保障待遇主要包括:
春节延长假期
延迟复工期间
看护子女期间
这三个时间段内的相应的工资是需要保障的。
这些隔离,一般包括政府的强制隔离,物业写字楼、企业建议隔离。
这段时间员工建议员工在家办公,或者是休年假,用调休假调剂,使用休息日、
事假等。
法定节假日、带薪休息日不计薪。
如果员工的家庭和工作地点均在武汉,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正常从事工作的,怎么去支付工资呢?
如果是员工被隔离治疗的肺炎病人,或者是被隔离疑似密切接触者,或者是以封城决定被隔离在武汉湖北。这些人就不能够用太绝对的标准一刀切。
大家注意了,如果说你给我降薪,我也没签字,我也没同意,那你这样要补偿我。
如果要防止企业耍赖,你必须要在一个月内之前搞定这个事,超过一个月,事实上履行了,企业就可以不承认。
我们一般不建议经济性裁员。
因为这个程序本身存在着复杂,人工成本、时间成本也很大。
一般20人以上,或者是裁减不足20人,但占职工中10%以上,才可以启动这个程序。
但是有一条呢,必须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情况,这里边有裁员名单,时间步骤,法律依据,经济补偿方案等,非常耗时间。
因此,企业做经济性裁员是迫不得已。
今天,零零碎碎写这些东西,是让大家看到,生活很多不确定性。
公司的生存更是面临诸多因素,公司的运行除了法律之外,人与人的关系,人员的管理永远是一个重要课题。
而作为个体,只有不断提升自己,让自己多一些能耐,才能更从容。
我的目的是悠闲地而不是辛劳地度过余生。没有一样东西我愿意为它呕心沥血,即使做学问也不愿意,不论做学问是一桩多么光荣的事。
——蒙田
没有什么道路通往真诚,因为真诚本身就是道路。
止于员工、老板,这一条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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