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着疲惫的双眼终于看完了《散落星河的记忆》,总觉得要写点什么才可以让自己开始接下来的生活。上学那会儿还鄙弃看言情小说的我,看到kindle上的推荐说是科幻的,就忍不住看了,一口气看完四本,居然还想再看一遍!总觉得怎么就看不厌呢?可能是前面设置的悬念太多了吧,再加上桐华的文笔让人觉得很舒服,详略安排非常得当。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银河帝国》还有《小王子》,还有沾上一点边的《理智与情感》(毕竟小说中的男女主角都是被理智和情感搞成精分的)。
《小王子》是一部让处在绝境中的人拥有绝处逢生力量的书。本来一以为对《小王子》的喜爱已经随着岁数增长褪去了的,但是毕竟是殷南昭念给骆寻听的(狐狸向小王子解释什么是驯服,然后小王子发现玫瑰把自己驯服了),洛兰让辰砂念给两个孩子听的(玫瑰倔强地让小王子不用管自己,让他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所以我又挑了一些章节重看,结果发现,真的是看出了不一样的感觉。高三的我看《小王子》,觉得小王子太天真了,以至于最后被毒蛇欺骗死掉了,我当时完全只是为他的生命可惜,并没有关注精神层面的,即何为永存,现在看到结局,反倒是为小王子开心,他终于摆脱了肉体,精神上永远和他的玫瑰作伴。这真的是一本需要用一辈子去读的名著,这就是名著的魅力。
《银河帝国》给我的感觉只能是震撼,我想桐华肯定是受到了这套书作者的影响,才有了这么宏大的背景,才让这么绵长永恒的概念贯穿全篇。第一本基地中出现的那些起了沟通历史,贯穿未来作用的在历史上闪光的人,其实也不过是全人类为生存而奋斗的道路上的一颗废子,让我觉得宇宙中的人类是多么渺小。就像殷南昭有一回带骆寻感受宇宙——生命是繁衍不息,也是朝生暮死;生命是永恒,也是瞬间;生命是至强至坚,也是至脆至弱。这是全书最让我震撼的地方。
我觉得这本书对我最大的影响之一,就是改变了我对种族歧视的观念。歧视来自于差别,未来的人类或许因为基因差别,歧视的现象会越来越严重,可是现在住在地球上的我们,只不过有肤色的差别,思想观念的差别,就需要我们以战争的形式来解决吗?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伐兵,是迫不得已时使用的最无赖手段。我不禁想问,我们真的是到了要用战争来消除种族之间那一点点差别的时候吗?同住在一个星球的人类,我们之间的差别真的有那么大吗?同样身为人类,一个物种,一种基因,我们真的可以因私而夸大差别,制造优越感,把人划为三六九等吗?
五十多年前,马丁路德金在演讲里说,他有一个梦想,有一天,上帝的所有儿女,黑人和白人,犹太教徒和非犹太教徒,耶稣教徒和天主教徒,都将手携手。有朝一日,黑人男孩和女孩将能与白人男孩和女孩情同骨肉,携手并进。我现在才感受到了他的情怀,才真正理解他,才真正由衷敬佩他。这是他的梦想,也是我们每个人的梦想,他没能活着看到那一天的到来,而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能成为那一天的见证者,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怀着一颗包容的心,每个人都尝试着做一些改变,站在大格局上看我们这个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个梦想就一定会实现,哪怕这条道路异常艰辛。
桐华说她自己觉得托尔斯泰对她的影响最大,正巧我在看这本书前,看的就是托尔斯泰的《复活》,聂赫留朵夫在得到一切又放弃一切的时候感受到的那种无穷无尽的欢乐感、新鲜感,让我突然意识到,其实作为人,我们一直都是一无所有的。就像殷南昭作为一个克隆人,明令禁止的存在,对他而言,得到一切其实就是失去一切,作为别人基因里偷来的一段生命,他从出生起就注定不能为自己活。而两部作品里的男主角都在感受到爱情的时候,感受到自己真实地活着,所以聂赫留朵夫复活了,殷南昭终于有了一小段为自己活着的生命。
好了,说了这么一大堆正经话,接下来要满足一下自己的少女心啦。
不管怎么说,我都好心疼男主。他死掉的时候,心里会很难过,明明觉得理所当然,毕竟前面的糖一阵接一阵地撒,男主的话总是像生死离别一样,所以我有预感他会在第三部的时候挂掉,不然小说的宏达构图无法继续。可是还是忍不住安慰自己,哪有小说男主角在中途死掉的!(原谅我看的小说太少了。)但马上接受这个事实的我相信作者在接下来的剧情发展里不会亏待他,果然他的影响一直都在,他是精神永存,虽死犹生的。他为洛兰改变这个世界铺好了一切道路,很难说,如果没有殷南昭,人类会不会有一个崭新的世界。因为没有殷南昭,辰砂就死了,两个国家之间的战争就会不断;洛兰无法恢复记忆,也许就无法研制出“辟邪”;叶玠死在了泥石流中,就没有了历史上第一位摒弃异种歧视的帝王。
然后,我心疼紫宴,他一直默默在背后看着洛兰,从来没有直面表达自己对她对情感,不想自己的情感给对方造成一丝一毫的不适。他的爱和辰砂的不一样,辰砂要是喜欢但知道自己得不到,他就会正大光明直接说出来,是我喜欢你和你没关系的骄傲。毕竟他整个人就是光明正义的化身,他可是指挥官啊。但是紫宴,他会掩饰自己的感情,他是“间谍头子”,做的事大多是在暗里。像他一个真话假说,假话真说的人,其实早就把最真的话藏在心里,不会全然吐露出来。
紫宴最后一直在后悔曾经一直误解洛兰,他甚至还问自己,为什么连封小莞都看得出来的事,自己却一直没发现。其实是因为,他对骆寻爱得太深了,以至于在认为骆寻的记忆消失掉的的时候,他受的伤太深,当伤口结痂的时候,这块伤口会比任何其他地方的皮肤更加难以被情感突破,他无法直面自己的伤口,所以一遍遍告诉自己,骆寻已经死了,眼前这个女人不是她。但是紫宴的爱是大爱,他无法做到真正恨洛兰,尽管自己的一颗心是被洛兰刺碎的,但是他仍然觉得是楚墨,左丘白他们造成的。毕竟,骆寻曾经在这具身体里存在过啊,他怎么恨地起来。所有人物中,只有他,无论经历过什么,都像个小孩子一样。在洛兰和他生死别离的时候,他拉着洛兰的手说什么也不放开。“你是紫宴,能像孩子一样任性地说‘不管’吗?”“我不管!”我只知道,我不想让你死。这个地方给我的感动,仅次于殷南昭死的时候。我觉得,紫宴就像《小王子》中的狐狸一样,明明什么都知道,却选择做个孩子一样,什么都不管不顾,活得随心所欲。都说间谍需要高超的伪装技术,但他是全书最没有伪装的人。
“这是你的过错,”小王子说,“我本来并不想给你任何痛苦,可你却要我驯服你……”
“的确是这么回事。”狐狸说。
“可是你马上就要哭了!”小王子说。
“当然咯。”狐狸说。
“那你什么好处也没得到。”小王子说。
“我还是得到了好处,你让我喜欢上了麦子的颜色。”狐狸说。
我还是得到了好处,紫宴说,你让我喜欢上了你留下的所有痕迹以及有你的所有记忆。可是骆寻,狐狸还说过,“你要对你驯服过的一切负责到底。”
我觉得辰砂读的那章《小王子》就是他当时恢复记忆后,计划离开时的心情的最好写照。那时候的洛兰就像是嘴硬的带刺的玫瑰,她强大到可以很好地保护自己。但是她无法保护自己的心,以至于在他离开后,把疤晟当成千旭,淋雨大哭着说,“为什么你们都爱她,都像要我死……”女王其实只是表面很坚强,但她也是人,也很想被人爱着。
每看完一部曾经困住我的作品,我都会以这种方式和它们静静告别,对它们说,谢谢你们,但是接下来,请成为我心底的一份力量吧,因为活着,我还有更多事情要去完成,我要带着理智上路,背负情感向前;用理智披荆斩棘,用情感慰藉伤口。
再见 散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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