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喜欢!
从毕业后,对刚参加工作的男生有过好感以后,就慢慢忘记了喜欢是什么,喜欢又是什么感觉。
渐渐的,不喜欢任何人,不管男女!
一度认为自己得了病。
直到,最近2-3年,我又重新找回了这种感觉。
睡多了,就爱幻想,也爱说胡话。
我觉得,只要我开始写作,我就是个陷入梦境的傻子,多多少少有点不现实,很梦幻,不狠心,被周围的人所厌恶着。
我不是喜欢当一个陷入梦境的傻子。我也不是非当不可。可就是我控制不住自己,有时候莫名其妙的我就成为了那个爱幻想的傻子。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无法自拔,有时候我也分不清我到底是喜欢这个人,还是喜欢我幻想的感觉。
不管怎么样,对于我来说很美好,这能够治愈我,能让我暂时逃避现实,躲在喜欢的小屋里自我欣赏一会儿,也能够让我有快乐生活下去的动力!
我总觉得人应该有点精神寄托的,他所热爱的和他的被爱,都会赋予她自己生命的能量和动力。
无论去爱或者被爱都是一种幸福,享受其中更是一种幸福。
我不懂,我为什么会喜欢这个男孩子,可能是因为他的牙套,可能是因为他懵懂的眼神,可能是因为他的歌声,可能是因为他的笑容!
我不管,我就是觉得他很可爱,我很喜欢他。我不需要盯着他看,只是觉得他在身边就很温暖,浑身充满着动力。我不需要他知道我喜欢他,只是平常的关系就好,自然安静,不远不近,如溪流静静流淌,如微风吹过蔷薇。我不需要他为我付出,只要有困难,互相帮助就好,哪怕是一句安慰的话也好。
喜欢就是这样,看到你嘴角不自觉扬起微笑。你看到我,我又觉得不好意思,悄悄的,不易察觉的害羞的转移了视线。
喜欢就是这样,从不计较付出,只要对你有帮助,我愿意麻烦一点,为你默默奉献。
喜欢就是这样,可以安静的互相对视,然后傻笑上一整天,看到你的眼神都是激动兴奋的。
这种喜欢,无关风月,无关利益,无关年龄,无关舍得,不计得失。只是单纯的喜欢与欣赏,那心尖尖上的跳动与快乐。一种迷迷糊糊的多巴胺,我仿佛是冬眠后的种子,破土而出,被阳光亲吻着,被微风抚摸着,被雨露滋润着,肆无忌惮的生长。
因为喜欢,我更加年轻。因为喜欢,我更加可爱。因为喜欢,我更加热爱生活。因为喜欢,我的人生更加充满斗志。
我不想破坏这种喜欢的朦胧的感觉,不说破,不看破,便是最好的状态。
我喜欢你,无关其他,仅仅是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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