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富爸爸穷爸爸》才发现,原来读书也需要有一定阅历。
第四章 “税收的历史和公司的力量”
以前看的时候给我的印象只有两个印象
1. 税收是对中产阶级和穷人的惩罚
2. 富人是最后纳税,穷人是先纳税的
那个时候也不理解,纳税的顺序不一样会有什么样区别。
今天看到这里我才彻底理解了,看进去了。
前段时间除了郑爽代孕的事后,又出现好多艺人开始注销自己名下的公司。
正好那个时候我看到了一个短视频的解说,为什么艺人名名下一般会有好几个公司。
举个栗子:某明星参演一部电影,报酬1000万,如果是打在个人账户,那Ta所需要缴纳的税就会很多很多,但是如果转到公司的账户,就不一样了,而且还能用公司的账户去购买豪车,豪宅,都可以算在公司的支出里!然后再算税收。这就天差地别了!
所以这一章节看起来没有以前那么吃力,不用再去停下来理解为什么穷人是先纳税后支出,而富人是先支出后纳税!
果然纳税就是在欺负穷人和中产阶级,更准确的说应该是欺负无知的人!
这本书看了有几遍了,每次都感受不一样。
温故知新,原来带着阅历的温故别有一番新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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