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逼格蛮高的器物店工作,又处于网红密集的东山口。
每天得见几个或容貌惊艳,或身姿绰约的美女,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咖啡师阿辉对我每次见到美女一惊一乍的本能反应嗤之以鼻,“瞧你那点出息,真是没见过世面。亏你还自称读过几本书“
我想,大概正是因为自己缺乏在女生面前的自信,我才会选择做个文艺青年。在阅读中制造出自己学识渊博的错觉,并沉湎其中不亦快哉。
再编几个 “i dont care about this world” 之类的清高理由,用知识伪装自己因丑陋自卑而没法解释漂亮姑娘的尴尬。
但这个工作真的给我开了一些眼界,让我能招待这些平时出没在微博和点评网的姑娘。
渐渐,能以相对的,平稳的,不那么容易就激动的,良好心态去对待美女。
《一代宗师》里宫宝森,说:人一生,见过了高山,往后的路,就好走了。
木心也言,阅读要找几个塔尖,爬上塔尖向下看,就很清晰了,不会无头苍蝇一般乱窜。
对于美女,我没有机会接触。至少我自己审美标准的美女,见过,没有机会结实。
原因很多,一来自己心中有鬼,说“只是想认识一下”自己都不相信。二来,自觉自己的颜值,只能算凑合,绝非能打的水平,当然,这么评价自己已经算是自恋了。总之,自己还是希望能用自己的阅读,或者这份假“知识分子”气息,去搏一搏。
我爸说,那是八九十年代大学生干的事,那是都是诗人。儿子啊,你来晚了。
我说,那也怪你,你要是有钱,我现在就是个富二代,有潮牌好车加持,还有慌吗?还用燥吗?
我爸言,孽障一个。
是啊,好久没看到我爸了,有点想他。真应了那句古话:人穷则思父母。
回到美女的话题,总之欲想人前淡定,必先见过天地。比如在生活中见过莫妮卡·贝鲁奇,那我大概就不会如此被动。
咖啡师阿辉是个有女朋友的好男人,每逢店里偶逢身材火辣的女孩,他就一个人悄悄到我耳边浅语:Ethan哪,这是魔鬼的诱惑,魔鬼的诱惑啊!
也是大概那时候,我判断出他是个虔诚的基督徒。
如果真的要说一个女孩的美,大概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时刻。
眼前这容光焕发的美人,正绚烂于这个时刻。即使这种美,会让你有一种永恒般的错觉。
如若你遇见她,在昔在,或永在,可能会是不一样的感触。
因此,遇到一个美女,那么恭喜你,你很幸运,遇到了她最好的时候。
我不知道喜欢,算不算一种欲望。
至少,在我这里不算。
喜欢人,不犯法。
但是,占有,大概就很有问题了。
任何一种美,都不改被占有,被独享。
用人这个高级生物的神性审美享受她的美貌,而非动物性去玷污。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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