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心理咨询师的人”不要去“评价”人,主要的是具备对各色人等进行“评估”的意识,和对来访者进行“评估”的能力。这种评估也被称之为“心理测量”或“心理测验”。一般而言,心理测验分四类:(1)智力测验,如韦氏成人智力测验(WAIS-RC)、联合瑞文测验(CRT)、中国比内测验;(2)人格测验,如明尼苏达多相人格测验(MMPI)、卡氏16种人格因素测验(16PF)、艾森克人格问卷(EPQ);(3)心理与行为问题评估,如90项症状清单(SCL-90)、抑郁自评量表(SDS)、焦虑自评量表(SAS);(4)应激及相关问题评估,如生活事件量表(LES)、社会支持评定量表(SSRS)、应对方式问卷(CSQ)。我认为一个咨询师应该熟悉以上四类共计12种心理测验的适用范围和结果解释,也就是说得知道在需要运用心理测验这一工具时,能够把这一工具用到合适的人身上,而且在拿到(别人所做的)测验结果时能够自己清楚并跟被测对象说清楚这个结果意味着什么。至于具体施测步骤、测验计分、注意事项等等,最好努力让自己多了解一些但不一定非得掌握。这有点像一个医生面对医院内的物理检查或化学检验,尽管自己不一定会实际操作,但必须得知道什么时候给什么人开具检查单,还得对诸如B超结果或化验报告看得懂、说得清。平常我们说对一个人进行评估主要是指评估这个人的“人格”,当然也不可能是严格的人格测验。
摘自李克富老师写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