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一直喜欢奇葩说,从第一集到如今,它陪伴了我整个大学时期。
一直喜欢肖骁,喜欢他自称‘少奶奶’时的矫情,喜欢他锲而不舍的喊‘如晶宝贝’,喜欢他逆风而行,更佩服他向阳而生。
一直知道他喜欢如晶,把她当最好的朋友,但是当他在大庭广众之下述说这段友谊,忍不住感动,泪目,还有数不清的羡慕。
他说:“我不怕有一天奇葩说不在了,我不怕没有机会和如晶一起打辩论了,我不怕她有一天离开中国,不怕她要回马来西亚了,我甚至不怕有一个人取代我的位置更爱她了,我只怕一件事情,我怕她不和我玩儿了。”
永远不停歇的追寻是爱情,永远不孤单的陪伴是友谊。
朋友分两种:你和其他人。
除去爱情,作为朋友,我想和你联系这段感情占我生命超过二分之一。
02.
我之前在文章里写过,我想要一个志同道合的朋友。
最好TA性格温和,同样热爱文字,喜欢追番,对美食有相当的欲望,间歇性头脑发热脑洞大开。
后来我发现,友谊一样不可捉摸,事实和你原本的预期完全是相差甚远的区别。
TA偏偏是那个个性好强,不看漫画,热衷追星,对美食可有可无,和她相遇的开头也一点儿也不美好的那个人。
你暗自掂量,自己都搞不清楚怎么会走入这样的状况。
不过还好,即使有那么多的不可预料,最后仍有一条你是那么甘之如饴。
TA了解你,认同你,你们永远有那么多聊不完的话,在TA面前你们笑得放肆,哭得放纵。
陈佩斯曾经评价自己与朱时茂的友情:从来都不曾想起,永远也不会忘记。
我觉得,有时候友情比爱情更难得。
因为它没有经过柴米油盐的翻炒,没有情侣在生活中点点滴滴的渗透。
有的,只是你站在我面前,我觉得你不错,你也觉得我还不赖。
唯有如此。
03.
想起朋友这个词,难免想起在我生命中第一个被冠上这个名词的人。
那时候我们都还是小女孩儿,她是一个在一众马尾辫小姑娘当中很与众不同的小姑娘。
短发,圆脸,葡萄似的眼睛,我最喜欢她穿着那双红色的小皮鞋踢踢踏踏的穿过走廊,跑到我面前笑嘻嘻的给我她剩下来的那颗奶糖。
小孩子的友谊开始的很突然,结束的也很仓促。
我甚至不知道她名字中的那个字是‘小’还是‘晓’。
只知道在我们还不懂告别的年纪,她突然转学了。
那时候我们也还没来得及明白,有的人一转身可能就是永远的再也不见。
那时候告别友情的方式也不是一张贺卡、一本纪念册而是诧异的瞧着那张空课桌,呆愣了许久。
人生中有很多过客,过客中也曾有我们许多朋友。
或许是接下来的路太过精彩,或许是我的记忆太过单薄,有的人留下的光点还在闪耀,有的人的存在相对模糊。
但是我知道,那被遗忘或者铭记的才让我变成现在知道怎么去享受孤独,怎么去融入集体的完整的我。
04.
有人把朋友分好几种:酒肉朋友抑或君子之交。
我觉得朋友分两种,你和其他人。
它或许没有爱情被传唱的那么纯粹至上,它或许还穿插着彼此的嫌弃和妥协。
甚至在面对爱情的时候它还要暂退一步,甚至的甚至,我们还要在众人当中筛筛选选,它不像爱人只有唯一,你要承认你只是多选题当中的其一,集合之中的个体。
但是,你还是那个最不同的。
有的话我只敢说给你听,有的样子我只敢露给你看。
我最怕的一件事情你知道吗好朋友,那就是把我们的聊天记录展示开来。
你笑我做作,我骂你精分。
但是面对别人我们缄默不语,保持着最后彼此在各自心中的秘密。
我会开心,我会失恋。
但我知道,我在的时候,你也在。
作者/沈初妩
话痨、不文艺、宅性少女
希望文字带给你更多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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