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留着精神的板寸头,黑发中夹杂着一些亮晶晶的银丝。他的皮肤很白,貌似怎么也晒不黑,令人着实羡慕。
在他饱满的额头有一颗粉红色的小肉球,我曾问过他是不是摔伤后留的疤,他说是胎记,其实这小胎记不留心看也看不出来,一点也不影响他帅气的形象。
他,就是班上的道桥哥。
他的话很少,不吵闹不惹事,是循规蹈矩的乖学生。课堂上偶尔点到他的名,他常常站着一言不发,我一番引导鼓励之后,他迫于压力说出了答案,但声音低不可闻。
他写字整洁端庄,能给人以美的享受。每次改到他的作业,我总有舒心惬意的感觉。但是他有一点,不爱写作文。
每次写作文,他都是愁眉苦脸,半天憋不出一个字来,我尝试帮他打开思路,但收效甚微,我就把一本同步作文给他,让他借鉴模仿别人的写作套路,他翻翻看看,然后冥思苦想,过不多久就能交上一篇作文,虽文笔平平,但语句流畅言之有物,而且完全没有抄袭书中的范文。
看来呀,他这不是不会,而是懒惰思想在作祟。为此我常常激励他,但他总也不慌不忙、不温不火地按着自己的节奏,没明显进步也无大幅度下滑。
那就这样吧,中庸之道也挺好,只是,你就甘心落后,甘于平庸嘛?
还是得拼拼,不拼怎么能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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