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在看完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面纱》和《刀锋》后再去读他的《人生的枷锁》,能够从中找到不少乐趣。因为在这部作者早期半自传体式的小说里可以发现不少在他之后的那些著作中主人公的影子与故事的雏形。所以要我说的话,更推荐在读完毛姆的诸多名作之后再回过头来读《人生的枷锁》,非常有意思。
当然,即便不是考据党,纯粹抱着看故事的心态来读本作也是断然不会失望的。就情节来说,主人公菲利普三十多年的人生历程可谓丰富多彩,他幼年丧母,在伯父家度过孤独的童年时光,少年时代经历校园欺辱,对神学失望从而辍学,进而去德国游学,归来后上伦敦学习会计,继而发现自己并不适合这门职业,于是往艺术方向发展赴巴黎学画,没有天赋的硬伤将他敲打回现实。最后在各种求学探索未果的情况下,二度来到伦敦,总算定下学医的目标。然而好不容易熬到实习期,却又因为投资失败而搞得自己一贫如洗,甚至沦落到了在百货商店打工糊口。在经历了一切坎坷后,菲利普最终依靠继承大伯的遗产完成学业,成为了一名医生,谋得了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立足之地。除了在事业上求索的艰难,我们的主人公在感情上的跋涉也是相当崎岖,生命中出现的五位不同女性给予了他五种不同的爱,他游戏抛弃了威廉姆斯小姐,忽视了孤傲的普赖斯小姐,在米尔德丽德的私欲中沉沦,辜负了坚强乐观的诺拉,最后总算是遇到了命中注定的莎拉。
在故事的最后,自卑又孤独的孤儿菲利普拜托了身上背负的枷锁,事业爱情双丰收,迎向了美好的未来。
毛姆将书名起为“人生的枷锁”,这所谓枷锁究竟是什么,菲利普背负着,书中他所遇到的那些形形色色的各阶层人等也都背负着,即便到了今时今日,我们又何曾真正将它们卸下呢?
身体的残缺,事业的迷茫,爱情的索求与金钱的困局,似乎每一个人从出生至死亡用了一生的时间在与这些事反复纠缠。在菲利普看来,许多人都是不健全的,不是身体有毛病就是精神有毛病,所以当他与阿特尔涅一家相遇时才会由衷地感叹并爱上他们,因为这个家庭虽然穷困却拥有健康的身体与人格,这是多么难能可贵啊。从他们的身上,主人公乃至我们这些读者学习到一件事,物质的欠缺并不影响精神的丰足。
毛姆的这本《人生的枷锁》以菲利普的生平为主线,通过这位主人公的眼睛去观察上下阶层,从主流到边缘人们的生活与态度。他所描写的人物性格多为复杂,不能用简单的好与坏,善与恶,高尚与低劣来一概而论,也因此特别富有人性色彩。
菲利普这位主人公,我对他的感情非常微妙,诚然他的性格中有不少讨人嫌的地方,比如对诺拉与米尔德丽德反复在渣与贱中游走的态度,读的时候真是叫人抓狂。无论如何,我都无法喜欢上米尔德丽德,尤其是在得知那可怜的孩子死了的时候,对她的厌恶简直达到了峰值,这可能是因为我作为一个母亲的本能反应吧。事实上读到他们再遇这段时,我为那孩子的死落泪了,这也是这部书里唯一看哭的地方,这才恍然大悟为什么菲利普在之前的章节里描述她时用的是“那孩子”来指代,或许一旦以名字相称会更让人觉得心疼吧。
菲利普是伤痛的,尽管他说自己很高兴。或许对那孩子来说,有米尔德丽德这样的母亲正是她最大的不幸,然而在尚未见识到世道的冷酷之前死去不啻为一种幸运吧。
逢到这种时刻,我发现自己多少能够理解菲利普的一些感情。事实上,在读书的整个过程中,有太多能与其发生共鸣的地方,他的清高,他的敏感,他的孤独,他的讥诮。很有趣的是,我在讨厌菲利普的同时又很喜欢他,他甚至常常能说出我的心声。
当你发现自己和一个近百年作家所写的小说主人公思想同步时,事情就变得很有意思,这证实了无论世界如何变化,科技进步到何种程度,人类的情感是亘古不变的,同时也旁证了毛姆这位作家对于人性的通透,伟大作品的伟大由此而来。
在经历了种种幸与不幸,在挥霍过又困窘过,在看过那许多人的悲欢离合的人生之后,菲利普终于明白了生活的真相:毫无意义。是的,活着这件事本身并无意义,对大自然而言,人类的存在无足轻重,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从生活、行为、感情和思想的五花八门的事件中剪辑些材料”,将生活编织成一条拥有复杂精美图形的美丽地毯。
这样的作为有意义吗?不不,没有任何意义,只是既然我们已经存活于这个世间,就该让自己活得快乐,正如克朗肖所言“别让警察发现”,自由地活着吧。
菲利普找到了最适合他的生活方式,放弃了周游世界的目标,他将成为一位受尊敬的医生,与妻子一同经营一个小小的家,但本质上依然是那个热爱艺术文学,思想纵横五湖四海的男人,简单,纯粹,但快乐。是的,无论身处何地都能找到活着的乐趣,这才是真正的精神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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