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顾名思义,一时兴起,想玩一个合写故事的游戏。
初步规则如下【可作后续增补】:
1. 范围不限,字数不限【百来字也可,千来字也可,喜短不喜长,不硬性规定,随心码】,题材不限,可重复加入续写。但求情节连贯,逻辑通顺,最终形成完整的一篇文章。【即,好好阅读上文哟~】
2. 领取任务方式:在文章下评论,附申请字样,随后续写后文,第一个【申请】的人自动默认入选【评论不计入其中】。请在三天内【尽早】完成后文的撰写并且发布,并投稿至我的专题【某石的合写游戏】中。
3. 烂尾处理: 自发布时刻算起,三天内,倘若无人续写,作者需改写该段内容,直到有人肯接下去,或,自行结尾。
4. 作为文末彩蛋,最后一个撰文的人获得给此文取名的权力。【为了嘚瑟地取名字而默默把文章写完了也是可以的哟╮(╯▽╰)╭】
5. 标题请注意保持格式一致,队形的美观很重要,并且,请将此前言复制到每篇文章的开头,以照顾后来加入的不明所以的童鞋。
本游戏无门槛无奖惩,随意出入,祝君玩得愉快。
【请多多搭理!!!多多支持!!】
开头就让某石来抛砖引玉吧~~
正文:
大漠孤烟,长河落日,放眼无尽苍茫。
一人,拉着一马,缓行缓走,从天际线上的一枚黑点,慢慢放大成一个模模糊糊的人形轮廓,影子匍匐在沙子上,越拉越长。伴着清亮的“铛铛”声,撒了一路,马虽然是高头大马,比起骆驼来却还是小了一圈,硬生生被套了串笨重的驼铃在脖颈上,多少有些马充骆驼的好笑意味。
走得近了,便看清楚了牵马人的模样。穿了件深色挡风挡沙的长披风,脸也被帽子遮去了一半,露出个胡子拉碴的下巴和起皮的嘴唇。好好的马儿不骑,非要牵着走,一双草鞋上裹了厚厚的一层泥浆,却已被毒辣的日头晒得干裂,一脚深一脚浅地走在沙子里,摩擦着,便"漱漱"剥落了下来。
不知他是从哪里走来,到哪里去,走了多久。
本是没有路的地方,硬生生地被走出了一条路,没有边的地方,硬生生地被圈出了一个界。
不远的地方,隐隐约约看到面又红又黄的旗子在风里飘,似乎是写了个“酒”字。
有了人烟,沙漠终于是到头了。
喉咙已经干疼得说不出话来,他此时此刻非常非常想喝酒。最好是顶顶烈的烧刀子,浸在冰冰凉的井水里泡了整宿,泡得连酒瓮的口上都弥漫着股淡淡的青苔香,要用粗陶大海碗,一碗一碗舀着倒进嘴里,再切个两斤热气腾腾的新鲜牛肉......
光是这么想想,嘴里都会生津,脚下都会有力。
他顺手一摸兜里,不好!钱袋不见了!
他循着记忆回过头去想,他走到过县城,村庄,沙漠,遇到过孩子,乞丐,老人......究竟是其中的哪一个人呢?
其实也不重要,反正已经没了。
只是,这酒还是要喝的。他大量自己的周身,洗得边角发白的袍子,肮脏的布包,光秃秃的脖颈手腕,视线游走了一圈,最后,对上了马儿惊恐的目光。
他释然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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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衣服,盘腿坐在弄堂口点心铺子里,眼睛却亮而有神。他掏出一个沉甸甸的钱袋一倒,失落地发现尽是铜板。
看到那个人的时候,他想,这模样,就是人们所谓的大侠吧。
可惜,他偏偏不吃这一套。
道貌岸然,斯文败类,数不胜数,他最是不放在眼里。越是一付一本正经的样子,他越是想去偷来看看。
看他背上布包着的,应是一把好刀。不知道快不快,砍柴劈瓜如何?若是被不幸捉到了,但求切肉也快,假如在骨头关节卡住了,想想也会觉得好疼。
作了万般准备,谁知道,顺手一捞,就偷到手了。
相当没有成就感。他把他当乞丐了,一点防备心也没有。
呸!少年恨恨地想,人靠衣冠马靠鞍,少爷我若是一打扮,也必然能成一光鲜夺目的主儿,叫你狗眼看人低。
“呐,店家,来个两斤包子,纯肉的!”少年懒懒散散地点着餐,一边摩挲着钱袋,蓦地触及底下一张揉得皱皱的纸,自然而然地拿出来展开来看:
吾侄澄颜:
有变故!速归!
落款:顾家三叔
(to be continued)
【快来大虾接招~~~~~~~~~~╮(╯▽╰)╭】
part 2 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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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石 3. 1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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