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上有一张土地办给我打的10000元的收条,不知道我还能不能要回来?
2012年春天,积极响应国家惠农政策的号召,我承包了100亩田地,用作建设种鸭养殖场。
当时在村支书的见证下跟村里20多户人家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种植和养殖都是农业菜篮子工程,我拿到合同后,很快就办理注册了家庭农场营业执照。接着便甩开膀子大张旗鼓的干起来。
修路,架电,购买建材,预算整个养殖场光硬件投资大约200w~300w左右。还不算后期的养殖运转成本。
刚开始一切顺利,突然有一天镇里土地办来了一车人,说要停工检查。
养殖大棚的骨架建材布满几十亩地,哪能说停就停?施工队都看着他们,到底想干嘛?
他们在场地里转了一圈,然后拍屁股走人的时候丢下一句话,等着通知吧,通知没有下来之前不许动工啊!
我和施工队们耐心的等了三天,仍没有消息。我只好亲自去了一趟土地办,问问到底咋回事?他们要检查什么?
来到土地办见到李局长,他笑容可掬的样子是那么的平易近人。他说,最近上头查的紧,再忍耐几天等过了风头,你再继续干。
我只好顺从地回家等,这一等又是一个礼拜,我坐不住了,又到镇土地办去了一趟。
李局长欲言又止,最终还是说了出来,要不这样……我给你想个办法,你交20000元钱的缓拆保证金,我给你顶着,你回去该怎么干就怎么干。
哦,原来是交了钱就可以干,咋不早说。创业初期东拼西凑的我哪来的钱?
几经讨价还价交给李局长10000元,他向我承诺,等以后退养还田的时候,还会把钱退给我。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我与农户签订的流转合同也快到期了 。我打算拿着当时土地办李局长给我的收条,去要回我的10000元保证金。不知道还能不能要回来?这是一个疑惑。另外一个是,当年的良田早就变成了养殖场,其性质有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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