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出了部电视剧《武动乾坤》,前几集就看得我尴尬癌都犯了,赶紧去找地方抱团吐槽,却发生了以下事件……
为什么剧组没有请我看,我也可以对电视剧发表评论? 为什么剧组没有请我看,我也可以对电视剧发表评论? 为什么剧组没有请我看,我也可以对电视剧发表评论? 为什么剧组没有请我看,我也可以对电视剧发表评论?怼了半天,对方不回我了,我还是气不过,索性写篇文章发泄发泄,顺便深入讨论下“为什么剧组没有请我看,我也可以对电视剧发表评论?”这个话题。
一、我们都是纳税人,我们都是消费者
互联网时代,影音产品越来越丰富,衍生了一整套产业链,影视剧制作者——影视剧版权购买者(各大视频网站,电视台)——广告商——影视剧观众(真正的消费者),很多视频网站都会购买影视剧版权,提供给平台会员观看,甚至大多数的视频资源,非会员也可以免费观看(只是会有广告),下面,我们就来讨论一下,一个非会员,没有出钱给剧组购买观看权的人,为什么能看视频?为什么还可以在一些互联网平台上发表自己对于这些视频的言论?
对于解释一些不太好理解的事情,类比绝对是一个事半功倍的好方法,老子曰:上善若水。又曰:治大国若烹小鲜。两个比喻,形象生动。鄙人自然不能像老子那样比喻的那么精辟,解释的那么完美,但是这种类比的方法且借来一用。
大家都知道,我国税法规定,工资3500以下免交个人所得税,那么像我一样工资不过3500的广大人民群众,是不是不配生活在这个国家?是不是觉得我们一点税都不交,简直就是蛀虫?那我们可真要感谢党感谢国家感谢那些纳税大户们,没有赶我们这些白吃干饭的人出境了!然而事实真是这样的吗?首先我们要搞清楚,我们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到底是国家养我们还是我们养国家?显而易见,政府花的都是纳税人的钱。其次,我们虽然工资低,免交个人所得税,至少我们还是自己养活自己的,我们的日常消费,吃穿住行都包含了许多隐藏税,(自己做饭,买的油盐酱醋,蔬果粮食都是交过税的商品,下馆子,餐费里就含有增值税;买衣服,衣服从工厂到商店再到我们手里,又包含许多税;住宿,自家的水电费,物业费等都含有各种税,去酒店,酒店营业额里也有增值税;乘车,过路费,油费,司机的人工费等等都含有税。)即使是吃国家补助金的人,也不过是资源再分配的结果,他花的也是纳税人的钱。所以说,看似那些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没有纳税,其实他们只是少交了一种名为“个人所得税”的税种,其他的各种杂税可一点没少交,他们同样是纳税人。
回到正题,我没有直接花钱买影视剧版权,我凭什么看?看就看了,看得不爽还骂导演、骂演员,还去豆瓣打低星差评要不要脸?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首先,影视剧靠版权赚视频网站和电视台的钱,视频网站和电视台购买版权后,靠影视剧收视率拉广告赚打广告的公司钱,打广告的公司通过广告提升产品知名度,增加销量赚广大消费者钱,至此,我们可以发现,影视剧是视频网站的一种商品,视频网站购买了这种商品(版权),免费给大家看,实际上是视频网站拉拢顾客的一种投资,就像餐馆里吃饭自带的一些免费服务一样,最终是为了顾客满意,所以这些看似免费的视频资源,只不过是消费者获得的一些附加服务。
也可以这样说,你去超市买东西,超市经常会有一些试吃产品,你不需要花钱,这是商家自己掏腰包替你购买了这些商品的使用权,当然商家绝不是做慈善,他的最终目的还是吸引顾客,获得粘性关系。影视剧就很像这种“试吃品”,他的版权费用早已有人代我们付过了,再打个比方,有朋友请客去餐馆吃饭,难道餐馆只招待请客那个人,那些被请的人就不是顾客了吗?我知道最终付钱的是请客者,但是请客者已经把所有人的需要的服务消费买单了,被请的人当然也有权利享受应有的服务。所以所有观众就像被请客看电影的“朋友”,他们的票钱早就付过了,他们享有获得这次消费全部服务的权利(不单单是发表个人观看体验)。
换一个角度,影视剧制作者拍摄剧本,就是生产一种商品,这种商品投放市场后,没有直接可观的版权费来评价这款商品是否成功,而是通过收视率的高低来评测,收视率高,说明产品受欢迎,版权费就卖的好,所以与其说影视剧卖的是版权费,不如更加直观地说他们卖的是收视率,而我们观众的点击就是收视率,也就是钱!
好了,我们现在已经解决了我们到底有没资格观看和评论影视剧的问题了。接下来,我们谈一谈我们的点评有多重要的问题。
二、我们的喜欢(口碑)价值千金
我们都知道,收视率的高低受“口碑”影响。口碑其实就是对影视剧的观剧体验满意度调查。
下面,我们就单独谈一谈口碑。举个例子,你家周围新开了一家小吃店,你看到开业宣传后,去吃了一次,觉得名副其实,风味独特,然后就在各种点评网上给好评,发朋友圈向朋友们宣传。慕名而来的客人们来吃过后,都觉得很不错,大家也陆续“自来水”,这家店的名声就好,也就是口碑好,生意自然红火。可是这家店半年后突然换了个老板,东西不好吃了,你很生气,决定再也不来吃了,于是开始给差评,朋友圈里说这家店坏话,其他顾客去了后,也都觉得味道比以前差远了,都不愿意去他家吃了,他们家店的名声就倒了,这叫口碑不好。
回到影视剧,影视剧是“信息”产品,自然不能像吃饭买衣服这种“实物”产品一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现金与服务泾渭分明,影视剧是媒体资源,他的传播方式十分迅速便捷,不可能交一次钱看一次视频,就像电影院放一次电影,台下可能有上百名观众付了票钱,而我用手机在视频网站上买一部付费电影,投屏在电视上全家一起看,也只需要我付一次钱就够了,而不是全家每人都要付钱。有一句名言很好的说明了“信息”与“实物”的不同——“你有一种思想,我有一种思想,交换一下,我们就有了两种思想;你有一个苹果,我有一个苹果,交换一下,我们仍然只有一个苹果。”所以大多数影视剧只是把版权一次性卖给视频网站,视频网站购买版权后上架播放,这时,等于视频网站这个“商家”推出这部影视剧“商品”,所有来观看的观众都是这个“商品”(这部影视剧)的消费者,因为此时观看就等于消费。
既然有了消费,自然就有消费体验满意度,满意度又跟口碑好坏挂钩,口碑好坏又直接影响收视率,所以说,影视剧都想有一个好的收视率,那么他就要寻找一个数量庞大的观众群体,他就要去迎合这个群体的观众。怎么迎合观众?摸索观众的口味,拍出让观众喜欢的剧,观众喜欢了,自然会追剧给好评,影视剧的口碑自然水涨船高,口碑好了,收视率自然有保障。由此可见,我们喜不喜欢这部剧,即我们的消费体验满意度非常重要!因为这是消费者对自己所消费的产品或者服务质量的肯定,也是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是一种市场对新生产品的检验!
综上所述,影视剧既想获得我们的点击,又想获得我们的好评,他们想讨好所有人,赢得收视率与口碑,卖出高额版权费。从播出的那一刻开始,我们就已经是商家(影视产品提供商)与消费者(观众)的关系了,我们完全可以用顾客就是上帝的姿态名正言顺的收看影视剧,完全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观剧体验言论。因为,这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