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史的第一章谈婚姻。
为什么从婚姻开始说起?大概因为,在古人的观念中,婚姻是人类社会的起源,也是文明得以代代传承的根基。《易经》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又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
过去的史学家,大多以为,远古社会,也像今天一样,“以一夫一妇为基本,成立一个家庭,由此互相联结城更大的组织”。
近代史学家的研究表明:人类男女之间本无禁例,后面社会渐有组织,依据年龄长幼,分出辈份——同辈份的男女之间可以为婚,异辈份则否(亦即辈行婚)。更进,亲族之间加以限制。最初是同母,后来扩充至同母系,都不准为婚,即谓氏族。但此时仍然是成群的——此一群之男,人人可为彼一群之女之夫;彼一群之女,人人可为此一群之男之妻;而后通婚范围逐渐缩小,再后夫妻必须同居。
人无爪牙自卫,如在远古即以家庭为单位,很难自存,语言也不发达。因此,吕思勉推测,原始人类的状况,是社群而非家庭。
从掠夺婚(古代物资少,所能掠取的资源也少,女子是被掠取的资源之一),服务婚,买卖婚,聘娶婚……外婚的兴起与内婚的禁止互为因果。
吕思勉说:夫之父,与母之兄弟同称为“舅”,夫之母,与父之姊妹同称为姑。可见,母之兄弟,所娶者,即父之姊妹。这是辈行婚的例证之一。而婚礼中的聘礼,即系买卖婚的遗迹。
现代的人,把结婚看做个人的事情,认为是结婚者的幸福。而古人则把结婚看做为家族举行的事情,儿子长大到能娶妻,父母就近于凋谢了,所以反有伤感的意思。可见家族的利益高于个人的价值。而女子也就逐渐被视为家族的奴隶,需要忠实,贞操也就逐渐被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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