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越过屋檐泄下一方晴暖。
宿醉后醒来,仿佛什么都没发生。
回到刚开始。
她只是漂泊流离之中一个一倾积愫的对象。孤单的人容易交朋友,因为情感无所寄托。
那时候还对书里的话半信半疑:“只有神仙与野兽才喜欢孤独,人是需要伴侣的。”
以为自己的心坚若铁石。
直到她因我的一个动作而害羞,红晕倏地从她白嫩的面颊中央透出来,很快扩展到眉心眼梢。
她踮着脚勾住我的脖子,亲吻我的血管。
火辣辣一团热气从心里冒起来,冲到了耳根。
干柴烈火之后,才察觉早就爱上了她。
我们在旅行路过的城市见面,不过几个小时就要分别。
她的笑容明妍如花,看着我时眼中温婉流转。阳光透过车窗的缝隙,偷偷为她镀上一层辉光,半侧光影,半侧暗。
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原来的车站。
“腻了,累了。”
还是温柔的声音,却隐隐透着冷漠。
那双眼睛藏住了温婉,藏住了所有阳光。
突然想到以前听过的的话:“哪来那么多难舍难分的感情,不过是熬到变心了就当断即断。”
呼吸变得混浊。
我说:“好。”再无他话。
数月后收到一份快递。
里面躺着一张结婚请柬。
我和她相爱两年。
后来贪恋上烟酒脏话,听什么歌都能听出伤感;后来哪也不去了,照片都成了碎片;后来身边的朋友渐行渐远,开始封闭自己了。
以为自己遇到了对的人,其实我们的爱情到这刚刚好。
落笔。
长夜扶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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