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男作为一种标签是指集全家之力于一身,发愤读书十余年,终于成为“山窝里飞出的金凤凰”,从而为一个家族蜕变带来希望的男性。
老公出生在一个穷困的农村家庭,那时公公在农村供销社工作,婆婆操持家务。每年靠着种地和公公的工资养活着一家老小。那时地少,工资也不高,婆婆一直身体不好,干不了重活。
老公说他小时候吃块饼干都很开心,没上小学时就要去地里帮忙,照顾弟妹,喂猪和放鸡鸭,上了小学就要给下地回来的父母做好饭,给弟妹缝补衣服,拆洗被褥.....他在离家几里地的城里上了中学,没有自行车,每天步行去上学,很多孩子受不了路途遥远都辍学了。无论是零下30几度还是零上30几度,也无论是刮多大风下多大雨,他都在坚持。每天2毛钱的午饭钱,只能买两个油盐饼,就是这样的条件让他下决心要考出去,离开这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苦逼生活,让家人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后来他为了早点上班、早点挣钱,也为家里减少负担,在重点高中和一个师范专科之间选择了师范。上了中专就有了20多块钱的生活费,基本解决了吃饭问题。同学们都嫌食堂的饭不好吃,他却吃得津津有味。每次回家,他为了省下1块钱的火车票钱,经常和检票的列车员上演惊心动魄的追逐戏码。每次回家他都要把家里一周的柴火绊子批出来,把水挑满,把鸡鸭鹅狗猪喂好,把被褥拆洗并缝好,他说这样他妈妈就能省点事儿。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18岁,在我们这些城里孩子还在叛逆期和父母耍性子或撒娇的时候,他已经参加工作,挣钱养家了。同事们都不愿意值班,但值班有五块钱值班费,他就常年住在单位,暑假最热的七八月份,他顶着烈日在工地里做着最苦最累的力工,手上的老茧一层又一层,身上的皮肤晒得黑红,将近两个月他挣了300多块钱,用260元买了他人生中第一个座驾---永久牌自行车。
我每次眼睛泛红听他说起他曾经的种种,就感觉我们不是生活在一个世界,我嫌妈妈做菜不是咸了就是淡了的时候,他就已经给一家人做饭了,我在上课偷看小说时,他贪黑学到深夜,我每年暑假去外地旅游体验不同风情时,他在工地里用单薄的身体搬砖.......对于我这个在小说中泡大的女孩子,对这种有经历丰富,又坚毅果敢的男生没抗拒力,特别是他给了我周边男孩没有的踏实感觉。即使外人反对,我也要嫁给他。我觉得我应该不只要爱他,还要疼爱他,把他曾经受过的苦,遭过的罪弥补回来。无形中我越来越像他母亲,而他也越来越喜欢跟我耍小性子。
结婚真的不是两个人的事,你嫁给的也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家族。
结婚的时候我俩租住在一个土楼里,冬天没有供暖设备,我的脚第一次得了冻疮。每个月我俩的工资去掉水电房租捉襟见肘,为了买房子的计划还要攒出一些钱来。小叔子要上高中,上大学,结婚。小姑子高中毕业学手艺,找婆家,这些事我们做哥嫂的都要出钱出力。虽然因为这些事也常有争吵,我想到他这个大哥相当于父亲也默默接受了。顶多我们晚几年要孩子,我们下了班出夜市,他周末不休息去兼职做婚礼主持。
凭着我们的吃苦耐劳,终于有了一套60几平的小蜗居。突然有一天,老公告诉他爸妈明天就搬过来了,这句话让我很崩溃。为什么明天都要来了,我才知道。第二天中午下班回家的时候,看到走廊里面酸菜缸、碗架柜、五斗橱、面袋子……甚至还有两捆大葱,一直到我家的七楼,门开着,家里满满当当的,老公和他爸妈正研究着怎么把走廊那些东西都放进来。晚上下班的时候走廊没有东西了,我的家里只有一条过道,老公说老婆你看怎么样,我无奈的笑笑。六十几平的房子住着三代人,还有两个家的东西。因为老人在,这里也成了小叔和小姑子的客寨,七大姑八大姨的进城的聚点兼中午食堂。公公和婆婆还爱吵架,早晨公公抽第一根烟开始吵,到晚上熄灯也吵,看个电视,选哪个台都要吵一阵子,从此再无宁日。婆婆还有听房根的毛病,我和老公私下说什么,她在门口都能听到,她经常不小心说漏嘴,让我很不舒服。每当我和老公有点抱怨的时候,他就说我没有亲情,不懂感恩。
三年后公公去世了,婆婆的曾经孱弱的身体却越发康健,底气越来越足。我屋子没有收拾干净,我做鱼没放辣椒,上次小姑来我不热情.....都能成为她指责我的理由,经常还去别人家说我各种不好,甚至到现在她住的屯子都知道她儿媳妇厉害,把老公公都气死了。平实一言不合就背着东西离家出走,我老公就要去接她,求她回来。每次有矛盾,我老公就说她妈当家惯了,让我让着她,她妈不容易,身体不好.......只要不涉及他家里的事情,他对我还是好的,对我父母也很孝顺,就是因为这些让我一直都没有下决心离开他,离开这个家。
现在算一算结婚20年了,我们住上了大房子,可是我们清静的生活就是在租房子那两年。他现在事业风声水起,穿上合体的西装,越发容光焕发,颇有成功人士的派头,有些二十多岁的小姑娘都经常撩拨他。他妈妈也越发趾高气扬,老婆婆一家之主的角色让她发挥的淋漓尽致,而我却感觉自己一天天在苍老,更苍老和疲惫的是心吧,和老公一起出去,很多人已经觉得我们不般配了。一个男人事业有成,没有犯过原则性错误,不沾花惹草,对老婆也算体贴,生日、结婚纪念日还会买个花什么的,女人应该知足了。但是我真的经常想不要他了,离开他,也就可以离开他妈,离开他的家族,离开这些纷纷扰扰。我的孩子现在住校,每周回来一次,这个家我是能晚回去就晚回去,下班就去健身房,晚上7点多才到家。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不会选择这样的男人和家庭,可是生活没有如果。我遇到了他,嫁给了他,还和他的家人一起搅和了这么多年。他可以在我感冒时给我煮姜糖水,也可以因为他妈的一句话对我大发雷霆。他泛滥成灾的责任感让我感觉我始终生活在他的生活之外,在他的家人面前,我始终是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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