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玩剪辑,准备把以前在新浪博客的文章选几篇一键成文。不成想,搜了个遍也没见着。如是乎全网搜索了,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今日头条上有一个一模一样的文章,唯一不同的就是在标题后面加了一句话。想投诉吧,又是传身份证,又是手机号码。在博客里目前不是公开状态,那篇文章写于2008年,头条是2016年。如果现在设为公开,日期后滞,可能偷者还告我窃他的文章。本想在下面评论,没想到,评论不了。可能是早有预谋。
想到这些网络盗文章者,无异于偷盗。偷盗者,偷偷摸摸知其罪有应得;网上复制全篇取文,公开剽窃侵犯原创,明目张胆。前者有法律约束,后者全靠道德约束。即使费尽投诉,无非全文下架,处罚不足以警戒后人以效尤。至于损失,有百种理由,别说我等无名小卒,即使声名圈内写手,也难免被偷盗算计。
现在有一种不用原创只改写的组织,专以改写为生,改写后见诸网络或其它传媒获利。所谓改写,无非是东抄西摘,七拼八凑,有专业软件找重,别人费心写的原创,他只需一个晚上大功便告成。
这是一种捷径,至于文章质量,可想便知。网络文章,只是一种流量工具,只获取信息,和文学无关。改写者,披了文字的袈裟,藏了偷来的经书,堂而皇之布施化斋。之所以能够借文字之名,行利益之实,如今的网络环境,为人类劣根性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不辩真伪,不问来路,不分质量,哗啦啦全民皆上,资本操纵的平台,靠流量生存,抛开精英和底 层两个极端,利用一切能捕捉的流量来赚取利益。一切平民化的市场,成功利用人性弱点,做大做强。传统的文学日渐,网络文学铺天盖地,极尽所能地在虚幻中满足人性感官愉悦。流量是运营的底层逻辑。
偷窃者,无非好吃懒做,不顾廉耻,做享其成。网上剽文,不仅损害原创者的创作激情,更彰显了网络平台的商业本质。
若以此现象而论,一字未动的剽窃者实是手段掘劣的小偷小摸者。那些改写者,才是真正的大盗。
一群合法的文化侵蚀者,社会有序规则的隐形柱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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