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直到我写了半年后,我才理解林奕含说的“文学的欺骗性”。想起两年前,我跟一个还在读大四的女生,说过一句很错误的话,我说“文字是不会骗人的。”事实上,很多文字存在的本身,就是用来骗人的。当时那个女生正在疯狂喜欢一个比她大10岁的男人,那个男人留长发,文艺,脆弱,还欠债,但能在微信朋友圈发很长又很深情的文字。那个女孩沦陷在她想象的爱情中,后来以被男人骗了3000块(穷学生有的钱都是奖学金),被男人微信拉黑结束。
女孩很长时间都难从男人的突然失踪中释怀,她觉得那个男人肯定有不得已的苦衷。那时我才浅浅地意识到,文字的欺骗性。
一个人可以写出很有诗性,很优美的文字,只能说明他文学修养很高,但这跟他的人品没有一点关系。
我前段时间一直在听B站一个阿婆主分析文学作品,他告诉我怎样把文章写得轻盈,像科尔维诺说的,像羽毛一样,很轻但有生命力。这就是林奕含的写法,用文学包装苦难,它稀释了苦难,获得了文学的美感,但同时,这种写法本身,就要舍弃另一些东西,比如沉重的东西。
林奕含原本是个天真烂漫的少女,她太相信文学,相信美好,只是后来生活用它血淋淋的残忍,让她意识到被文学骗了,她才把自己的全部愤恨,都写在《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其实我也一样,曾经相信书中写得一切,我把那当成生活的本身,只是现在我发现,文学是文学,人品是人品。
我以前觉得爱情就应该是《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我爱你但与你无关。但长大后我才意识到,那本书是一个男人对完美情人的最极致幻想:一个女人一辈子只爱着一个风流还无情的男人,不嫉妒,不占有,男人在就一起,男人不在就思念,生了孩子也一个人独立扶养,不给男人找一点麻烦。小女孩很容易做这种扭曲爱情的俘虏,但是只要你长大就会发现,你还会爱很多人,你还会走很多路,为一个男人要死要活不值得。
还有因为小时候看了太多言情小说,导致长大后看经典作品,也会对其中爱情部分印象深刻。记得以前看《飘》,别人都看到斯嘉丽的不屈服命运,我却为深情的瑞德如痴如醉。那时候我还不明白,那么完美的男人是不存在的。因为恋爱脑的男人是很难事业成功的。就像恋爱脑的女生,只想穿婚纱给人作羹汤一样。一个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
所以作为这种作品的早期受害者,我现在不写大团圆的故事,美好爱情的故事,好像就是为了告诉年少时的自己,你该醒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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