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天,我6个月大的宝宝高烧,住进了县医院。
住院5天,高烧退了,可宝宝还是哭闹不止。左胳膊也明显瘀肿。本来就胖乎乎的小胳膊,现在跟莲藕似的,一节一节的。
作了各种检查,也没找到什么病因,后来医生建议我们去省儿童医院就珍。
我们抱着宝宝来到省儿童医院,又作了检查,还是找不到什么病。眼看着宝宝的小胳膊肿得明琉璃似的,紫中泛青,我的心都要碎了。
后来我们找到一位儿科老专家。
她让我们把宝宝的胳膊拉直,仔细查看。宝宝像杀猪似的嚎叫不止。
在胳膊瘀肿处的肉遮里,专家找到了一根绑在胳膊上的小橡皮筋。专家说:这是输液用的,可能是护士在输液时忘记摘掉了。
根据病情,专家说上肢未稍神经已经坏死,需要截肢。
宝宝截肢了!
回头我们和县医院打了一年多的官司。最终,县医院赔偿我们130万元。
心里的伤还未抚平,老公却提出来和我离婚。理由是:我不会管娃,不会带娃!而并且,这130万也没我的份,说那是给宝宝的赔偿,宝宝也不归我。
我知道,这些都是小寡妇水花出的主意,他(她)们以前就不清不楚的,我睁只眼闭只眼都忍了。
可是,这次我还能忍吗?我感到冤枉!大家说说,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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