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总第97页) 许整理

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总第97页) 许整理

作者: 张伟_6688 | 来源:发表于2018-11-06 12:11 被阅读0次

    鱼不可合鸡肉食之。

    鱼不得合鸬鹚[lú cí]肉食之。

    鲤鱼鲊[zhǎ]不可合小豆藿食之,其子不可合猪肝食之,害人。

    鲤鱼不可合犬肉食之。

    鲫[jì]鱼不可合猴雉肉食之。一云:不可合猪肝食。

    鳀[tí]鱼合鹿肉生食,令人筋甲缩。

    青鱼鲊不可合生葫荽[hú suī]及生葵,并麦中食之。

    鰌(qiú)、鳝不可合白犬血食之。

    龟肉不可合酒、果子食之。

    鳖目凹陷者及厌下有王字形者,不可食之。其肉不得合鸡鸭子食之。

    龟鳖肉不可合苋[xiàn]菜食之。

    虾无须及腹下通黑,煮之反白者,不可食之。

    食脍[kuài],饮乳酪,令人腹中生虫,为瘕[jiǎ]。

    【治食鲙[kuài]不化成癥病方】

    鲙食之,在心胸间不化,吐复不出,速下除之,久成癥病,治之方。

    橘皮一两 大黄二两 朴硝二两

    上三味,以水一大升,煮至小升,顿服即消。

    【食鲙多不消结为癥病治之方】

    马鞭草

    上一味,捣汁饮之。或以姜叶汁,饮之一升,亦消。又可服吐药吐之。

    【食鱼后中毒面肿烦乱治之方】

    橘皮

    浓煎汁,服之即解。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总第97页) 许整理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fyzyxq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