郜先生,我们在一起快七年了。
很多次想写点东西关于我,关于你,关于爱情。可惜总被琐事打乱,没了写的心情。
最近在听李宗盛的鬼迷心窍,听人说,听李宗盛代表你已经老了,我不想去管我是不是老了,我只是喜欢听这首歌。歌中所唱,如我对你,鬼迷了心窍,我愿意随你到天涯海角。
我喜欢称呼你先生,说不出什么原因,就是觉得这个称呼很好。之前我老问你是怎么喜欢上我的,总想知道大约在六年前,你喜欢我的心路历程。你总是不说,成了一个你自己知道的秘密。后来我想,应该是我先喜欢上你的,只是当时的我不知道,太后知后觉,现在想来,那些情愫已经超越了朋友。当时我以为你很喜欢听林宥嘉的残酷月光,我也去听,很喜欢听,当时觉得这首歌很符合你的气质。当时的你啊,水瓶座的你,高高瘦瘦,爱挂着耳机,不爱说话,总是自己一个人,独来独往,所谓的高冷吧。现在对这首歌还是有情结。后来我们在一起后,我问你当时是不是很喜欢听残酷月光,你说没有啊。原来是一个误会的情结。可是这首歌对我还是特别的存在。
第一次写下这些关于你,总是很激动,可能是回忆太多。当时一个同学过生日聚餐,期间几个男生抽起了烟。我现在还记得你当时抽烟的样子,我看着你的侧脸,当时我觉得你抽烟的样子很孤单,很清瘦。后来我们在一起了,我们一起走过了很多地方。我自己是个很安于现状的人,如果是我自己一个人,我肯定不会四处去逛哒,应该会一直待在生活的城市。我想这可能是我很喜欢三毛的原因,心里想要的精彩生活,能从她的文字中得到满足。前段时间老五跟我说,她想自己一个人去流浪,我是真的没有勇气自己去流浪的。可是跟你在一起,是不一样的。喜欢我们一起坐火车去某个地方,我最喜欢的是绿皮火车,不是坐高铁,我身边坐着你,我们可能会听音乐,可能会看剧,可能会一起看看外面的风景,可能我困了会靠在你肩膀,不管做什么,我都是喜欢的。我知道我们以后还会一起去更多地方,在这些地方我依然是个路痴,辨不清方向,找不到目的地,可是有什么关系呢,身旁是你就好。
我们刚在一起时,我总是羡慕别人谈恋爱在一起了三年,五年,七年……最后一直在一起生活下去。等到我们也慢慢快到了五年,原来爱情是急不得的美好事情。
你说的情话总是很少,很久之前,我妈说不要被你的甜言蜜语骗了。我想是她想多了,你并没有如她所愿说很多甜言蜜语。你还是那个你,不过你也不是原来的你,脾气变好很多,胖了许多,听的歌也换了很多,不过我们还是我们。
郜先生,你好呀!
你好呀,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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