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的《茉莉香片》,真会起名字。
讲的是两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男女的故事。
男孩聂传庆,阴柔、敏感,刚搬来香港不久,在学校也没有朋友。家庭不能说不好,就是不大幸福。
4岁亲妈就去世了,爸爸马上娶了继母。平日家里就是打打麻将,抽抽鸦片。爸爸对传庆看不上眼,他的耳朵被爸爸打得听力不大好。后妈煽风点火,添油加醋,对他也不怎么样。
就是这么个家庭。
女孩言丹朱,健康快乐,开朗活泼,家庭幸福。爸爸言子夜是学校的文学教授。
她对大家都很好,
传庆偶然发现自己的亲生母亲碧落在结婚前曾经和言子夜相识。言子夜托人上门提亲,被碧落的后妈拒绝,看不上子夜的家境。子夜出国留学,从此各自成家。
传庆发现这些陈年旧事后,看待文学老师言子夜和他的女儿言丹朱的心态就变了。
他幻想着若妈妈当年选择了言子夜,那自己的生活就会幸福很多,如果自己是言子夜的儿子,那言丹朱就不存在了。俩人是有我无她,不能并存的关系。
丹朱的幸福快乐,像钉子一样落在传庆眼里。
而丹朱毫无察觉,只是更加关心他。
一天夜里,传庆送丹朱回家的路上,突然觉得如果成为一家人也不错,就像丹朱求爱。丹朱当然拒绝啊,本来就没那层意思嘛。
传庆恼羞成怒,差点把丹朱打死。
抛下奄奄一息的丹朱,传庆回到家里,还在想,丹朱没死,明天还是要见面,终究摆脱不了自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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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庆看来,丹朱的幸福本该是自己的,她对我好不过是觉得我没有男子气对她没威胁罢了。
对丹朱来说,家庭幸福,从而对人性的阴暗面没什么认知,现在俗称傻白甜吧。又因此有些圣母病,对没人搭理的传庆关心过度。
传庆就是一个变态渣男,极度自卑又自负。他就像个定时炸弹,谁离他近谁就先受伤害。
说他是二十岁,眉梢嘴角却又有点老态。同时他那窄窄的肩膀和细长的脖子,又似乎是十六七岁发育未完全的样子。他穿了一件蓝绸夹袍,捧着一叠书,侧着身子坐着,头抵在玻璃窗上,蒙古型的鹅蛋脸,淡眉毛、吊梢眼,衬着后面粉霞缎一般的花光,很有几分女性美。惟有他的鼻子却是过分的高了一点,与那纤柔的脸庞犯了冲。
言丹朱大约是刚洗了头发,还没干,正中挑了一条路子,电烫的发梢不很鬈了,直直的披了下来,像美国漫画里的红印第安小孩。滚圆的脸,晒成了赤金色。眉眼浓秀,个子不高,可是很丰满。
他不爱看见女孩子,尤其是健全美丽的女孩子,因为她们使他对于自己分外的感到不满意。
然而她终于凄哽地质问道:“你……你老是使我觉得我犯了法……仿佛我没有权利这么快乐!其实,我快乐,又不碍着你什么!”
他爸爸并不是有意把他训练成这样的一个人。现在他爸爸见了他,只感到愤怒与无可奈何,私下里又有点怕。他爸爸说过的:“打了他,倒是不哭,就那么瞪大了眼睛朝人看着。我就顶恨他朝人瞪着眼看——见了就有气!”
他对于丹朱的憎恨,正像他对于言子夜的畸形的倾慕,与日俱增。
丹朱道:“你就不肯同我说一句正经话!传庆,你知道我是你的朋友,我要你快乐——”传庆道:“你要分点快乐给我,是不是?你饱了,你把桌上的面包屑扫下来喂狗吃,是不是?我不要,我不要!我宁死也不要!”
传庆背过身去,咬牙道:“你拿我当一个女孩子。你——你——你简直不拿我当人!”他对于他的喉咙失去了控制力,说到末了,简直叫喊起来。丹朱吃了一惊,下意识地就三脚两步离开了下临深谷的阑干边,换了一个较安全的地位。跑过去之后,又觉得自己神经过敏得可笑。
他的自私,他的无礼,他的不近人情处,她都原宥了他,因为他爱她。连这样一个怪僻的人也爱着她——那满足了她的虚荣心。丹朱是一个善女人,但是她终是一个女人。
第一脚踢下去,她低低的嗳了一声,从此就没有声音了。他不能不再狠狠的踢两脚,怕她还活着。可是,继续踢下去,他也怕。踢到后来,他的腿一阵阵的发软发麻。在双重的恐怖的冲突下,他终于丢下了她,往山下跑。
丹朱没有死。隔两天开学了,他还得在学校里见到她。他跑不了。
现在这样的故事还在生活里上演着。我在网上搜评论的时候,发现有很多人同情传庆。我觉得更值得同情的是丹朱吧。无意招惹到危险性格的男孩,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
青春期男孩本来就情绪不稳定,再加上性格的原因,其实丹朱最后察觉到危险,本来有机会摆脱的,可惜圣母心发作,怕传庆一个人下山不安全,又追了过去。
女孩子们多看看这种故事,理智一些,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吧。再文弱的男生也比女生有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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