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十二29-32】提到了「我想吃肉」,那要怎样呢?能吃吗?
耶和华神在祂「看为正的事」上降低了要求,降低了标准吗?
想想扩张了的境界是怎样的?扩张了境界的时候又会是怎样的一个光景?
肯定和原来进入应许之地的初期不一样。
因为境界扩张了,与神选择立祂名的地方肯定是会渐行渐远的。
为了想吃肉,神说,“可以随意吃”,“可以在城里随意吃”,“可以和不洁净的人一起吃”。
为了满足以色列人的想吃肉的欲望,神允许他们在自己的城里吃,但这些肉是指着日常不洁净也能吃的肉,绝不会是归于神的祭物和他们献祭后一些可以分给他们的肉。因为这些肉就只能在耶和华神所选择的地方,向祂献祭的地方,在耶和华神的面前吃。
所以,耶和华神眼中看为正的事,并没有降下任何标准,仍是一样。
只可吃肉,不可吃血,这一吩咐也依然一样,血就是生命。
不可像应许之地中原来的各国的民那样的祭拜他们的偶像、雕像;也不可随从他们的恶习。他们的祭拜就连儿女都会成为他们神明的祭物,活活的用火焚烧。这一切的吩咐也依然一样。
所以,耶和华神眼中看为正的事,并没有降下任何标准,仍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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