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怎样的存在?
我们可以分很多维度去回答这个问题,今天我想说的是人是时间性(历史性)的存在。
即此刻的我们,是由我们的过去,我们的现在,甚至我们并不确定的未来组成的。其中,特别是我们的过去,往往会成为别人如何看待和评价我们的标准。
教师是如何看待和评价一个孩子的?
教师基本上也是从这个孩子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来看待和评价一个孩子的。
通常而言,一个平时行为偏差严重的孩子和一个行为习惯广受好评的好孩子做出同样一个行为,在教师那会得到不一样的解读。
比如,一个屡屡不写作业的孩子和从来没有作业没完成的孩子,同一天出现了作业没写的情况。那么,不用询问,教师也会自动得出结论:前一个孩子是习惯性不写作业(故意的),后一个孩子是意外遗忘。
要知道,教师得出的这个结论准确性很高,十有八九真的是这样。班级出现了一个爱拿同学物品的孩子,那周围其他孩子丢失的东西十有八九都是被这个孩子拿走了,基本上是一调查一个准。
如此一来,极容易形成偏见。我这里所说的偏见,跟我们通常所说的偏见有所区别。比如,社会上对女司机就有偏见,地域歧视也是充斥着各种偏见。一个从未出事故的女老司机,也可以经常遭遇其他司机回头一撇,来一句——哦,女司机,难怪呢。
我所说的偏见,姑且称之为教育上的偏见吧。是指根据孩子们过去的行为(是孩子个人行为)所形成的某种程度上固定不变的看法。也就是说,孩子做出了一个行为,教师(大人)依据这个孩子过去的行为作出定性。教育上的偏见指的恰恰是不就事论事,而以经验论事。
本来,我们说人是时间性(历史性)的人,我们的过去自然也是我们的一部分。但在教育上,为什么以过去的经验来评定孩子,怎么就成了偏见呢?
要知道,教育不是法庭,教师更不是法官。我们不是要像法官一样依据种种证据,做出判断,得到真相,然后把罪犯绳之以法,让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让正义得以伸张。
教育不是伸张正义,至少不是伸张社会正义。教育的对象永远是那一个个活生生的孩子,教育决不能通过“消灭”一个孩子,成全其他的孩子。教育上的惩罚,不是为赢得孩子们组成的小型社会的正义,而是为了赢得那个被惩罚的孩子。
但是教育上的偏见很危险,虽然它的准确率很高——十之八九嘛。但是,不要忘了十之八九之外,还有十之一二,一旦这十之一二发生了,也就是有一次冤枉了孩子,那么这个孩子可能要离我们远去了,将会对我们关闭心门,教育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有些人可能会说,被冤枉是孩子咎由自取啊,谁让他做的那些事,十次被料中九次,还有资格对被冤枉的一次耿耿于怀。要知道,我们要的不是正义,我们要的是教育这个孩子。
作为从小行为不良的我来说,是理解这个机制的。老师可以抓我几十次,但是不要冤枉我一次,一旦某个老师冤枉了我,就会从本能上抗拒这个老师。大概是像我这样从小没有三好的学生,叛逆成性,只接受完美老师(别冤枉我)的教育。
这半年班主任做下来,大概就是偏见不断滋生的半年吧!
解决之道在何处?
其实,说让人不要有偏见,要客观看待一切,基本上是要求人泯灭人性的。偏见本就是人性的一部分,是去不掉的。当然,对抗偏见就是对抗我们的自我,好消息是自我是可以克服的。
我们可以指定一些必要的纪律规则,建立一个制度去就事论事地记录。然后,隔段时间做出反馈,用数据说话,而不是用自己的主观偏见说话。
其实,这学期在数学教学上,我已经建立了相对比较完备的反馈系统,效果很不错,确实能够克服自我的偏见。但是,在行为规范养成(思品教育)这块上,确实还没有做出尝试,平常更多的是凭着自己的感性在处理。
下学期,不妨建立一个行为规范养成上的反馈系统,让教育与偏见碰撞,攻克偏见,迎来另一片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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