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有言,“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富和仁,似乎是如鱼与熊掌一般不可兼得之物,但实则不然。要想实现为富且为仁,必须先求富,再进而为仁。
富与仁是可以同时实现的,他们之间并不存在矛盾。从国家社会而言,富意味着国家富裕,经理发展;仁意味着公平正义,分配合理。而就个人而言,富和仁分别是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的需求。而我们的理想,恰恰就是要做到同时实现这两个并不冲突的目标。
首先,富乃仁之根基。古语有言:“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在任何时代,经济的发展都是对社会进步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只有经济发展了,教育水平才能得到提高,人民的思想和道德素质才能达到改善,“为仁”才不会是一句停留于纸面的空话。也只有经济发展了,物质生产得到了解决,国家才更有精力关注于公民素质建设和分配制度的完善,“为富为仁”才其实现的空间。
其次,不富之仁无意义。不讲求经济发展而追求的公平公正是毫无意义的。国家层面而言,没有社会财富的积累,财富分配的公平何以实现?即使得以实现,也只能是披着公平公正外衣之下的“共同贫穷”,实则是没有意义的公平。个人层面而言,只讲求乐善好施而从不关注于自身的物质状况是理想的,不现实的。况且,个人在没有一定财富积累的情况下,对社会公平所做出的贡献也是极其有限的,微薄的,是极其低效甚至无效的为仁之径。
不“仁”之“富”,是不健全和不完善的社会,但不“富”之“仁”,则是落后和不切实际的社会。因此,无论国家,个人,立足于富,同时兼顾于仁,才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同时保证公平,同时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最有效,最现实之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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