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新版北京市建设总体规划,根据《关于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2017-2020年)的实施意见》,针对乡村建设中存在的统筹规划缺乏、基础设施薄弱、私搭乱建较多等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规划先行,着力做好村庄顶层设计。立足区域发展特色,制定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以规划为龙头,坚持“一镇一总规、一村一规划”,设计编制镇、村环境设计规划,努力做到人居建设与经济基础相适应,人居环境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建设特色小镇和特色村落,使生态建设更具特色、更加合理有效。总体规划要全面、具体,包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风貌规划、环境质量提升等内容,在总体规划指导下,稳步推动相关建设。
2.两级实施,确保稳步开展乡村建设。首先,开展基础性建设。在规划制定基础上,资金支持要优先用于打牢基础,对满足村民生活起居和生产需要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要优先建设完善,健全六网,同时实现互联网全覆盖,使村民同样享受现代人的现代生活。然后,在进行建设提升。在打牢基础的基础上,突出点线面结合,串点成线、连线成面、片区推进,增加绿化面积,美化村宅民房,突出特色亮点,完成整体提升。
3.扩宽思路,重点打造特色美丽乡村。美丽乡村建设不能千篇一律,要结合各村地理区位、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村民实际需要等,根据当地人文、历史、风俗、文化等,对村庄进行梳理分类,实施差异化指导,坚持个性化塑造,充分挖掘地方特色,营造田园风光与乡土风情,努力打造美丽乡村的品牌和特色,真正让村里人满意、村外人流连忘返、离开人找得到乡愁。
4.加大力量,完善建强环境整治队伍。保持和维护村庄干净整洁,需要有资金和政策上的支持,关键要建立强有力的环境整治队伍,落实各个时间节点工作安排。组建农村环境保洁员队伍,确保每个村庄都有专职保洁员,负责本村环境卫生的常态保洁工作;组建环境监督员队伍,对辖区内环境污染和卫生破坏情况进行监督,对环保工作进行宣传;组建党员清洁队伍,为党员设岗定责,包保责任区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领村民主动参与环境整治工作。
5.全面从严,坚决整治环境违和行为。 向违法建设全面宣战是改善居住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守卫公共权益的民心工程和关键之举,要紧紧围绕“零容忍、严打击、停增长”的违法建设治理目标,积极联动协作,扎实推进,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蔓延态势,利用3年时间,将违法建设全部清理拆除。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大环境专项整治力度,积极行动,强化管控,严禁“三烧”行为,全面取缔劣质煤,拆除改造吊(土)炕,深入开展“双安双打”,狠抓占道经营、无证无照经营、开墙打洞整治,坚决打赢乡村环境保卫战,还原乡村本来面貌。
6.强化自治,积极营造祥和文化氛围。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主战场是村庄,要积极探求村民自沉参与、自主管理村庄环境整治的有效途径,制定《村规民约》,激励和约束村民,唤醒生态自觉,激发村民自治、德治;要发挥宣传、妇联、团委、老干部、老党员等群团体组织作用,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形成健康文化与生活方式;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千方百计调动和激发村民的参与热情,使他们真正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实践者、受益者,从而凝聚人心,合力推进美丽乡村持续发展。使农村飘起的不再是袅袅炊烟,而是浓厚的乡村文化气息,呼吸到的不再是pm2.5雾霾,而是指数攀高的文化味道,在农村跟村民聊着、吃着、住着,感受到的村落的宁静、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百姓的和蔼可亲和祥和的乡村环境。
7.加强评比,建立形成比学赶超热潮。积极创建“生态村”,设立各项环境评比标准,对“一村一户、一街一道、一园一池”开展乡村评比活动,重点考核各村建设风貌、文化特色、环境卫生等情况。通过明查暗访,激励先进、批评落后的方法,激发起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家园建设的热情,培养村民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掀起美丽乡村建设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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