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的小说读起来总让人有时心惊肉跳,有时天马行空的跟着他徜徉在想象中的世界里,难以捉摸,无法言喻……
1、《酒国》是莫言的第三部长篇,他的第一篇长篇小说叫做《天堂蒜薹之歌》。1987年,山东昌山县发生了一个蒜薹事件,当地的农民因为种蒜薹可以发财致富,所以纷纷地种蒜薹。但是,遇到了官僚主义,种下来的蒜薹卖不出去,后来每斤蒜薹降到了5分钱一斤都卖不出去,农民就闹事了,砸了县委,抓了几十个人。莫言有感而发,等于是他的愤而不平之作,他用二十多天时间就写完了,这是他第一部长篇。
他的第二部长篇叫做《十三步》,是一个荒诞小说,从1987年的冬天开始写,到1988年的春天就完成了。
第三部,相对来说是写的时间比较长的一部长篇,他从1989年秋天以后开始动笔。当初时候,莫言在鲁迅文学院念硕士生。那么这个硕士生班,招了44个学员,里头有很多知名作家,其中有余华,有莫言,有严歌苓,有迟子建,洪峰等等等等。
2、莫言这个小说等于是开学以后开始写,一直到1991年春天毕业以后,到1992年才写完,拖的时间很长。那么在莫言的创作中间,这个小说不是唯一的拖的时间比较长的小说,按他自己的说法,他最后一部长篇《蛙》,就是青蛙的蛙,也是拖了很长时间。刚开始时候写了5万字的中篇,中断了,过了几年再捡起来再重新写的。但是莫言大部分的小说都是一气呵成的。
那么这个《酒国》的构思其实是因为当初时候莫言在报纸上读到了一篇文章叫做《我是一个陪酒员》。他讲的是原来有一个右派,被发配到一个矿山上面去当一个老师。最后穷困潦倒,他觉得一辈子就荒废在这儿了,所以有一天他就打算自杀,然后就用发的工资买了8斤酒,自己留了一个遗书,就到山里去了。他到山里去,把这个8斤酒喝完,发觉除了肚子胀以外,别的什么感觉都没有,他就躺在这个山坡上面,就在那儿哭。那么学校里头后来发现了这个遗书,就找到了他,这个名声就传播出去了。
后来他就成了这个宣传部的一个专业的陪酒员。因为他有点文化,他还能够编点那个段子,在酒桌上面他还能活跃气氛,那他后来的日子就过得很好。莫言看了这篇文章以后,打算写一个5万字的中篇。但是,真正开始写起来以后,就收不住了,从酒就联系到了美食,然后他就变成一个27万字的长篇。
那么这个小说完成了以后,正好是余华要回去探亲,因为余华和莫言两个人在鲁迅文学院时候住在一个宿舍,莫言就让他把这个稿子的手稿带到《江南》去。作家张抗抗的妈妈当初还在江南杂志当编辑,因为这个小说里头有一个很重要的情节写到吃婴儿这个事件,她说这样的小说怎么能发呢?不敢发。余华就又把这个稿子背回北京了。
那么后来正好碰着湖南文艺出版社的一个编辑到北京来约稿,莫言就把这个小说给他了。正好碰到了我们有一个朋友叫做肖建国在那儿当社长,他看了这个小说以后,觉得这个吃婴儿是虚构的,不是小说中间描写的真实的故事,那么这个小说就出版了。
3、莫言的可爱之处就在于他那么坦坦荡荡的承认自己的平凡,气定神闲的在自己的小说里耍着令人有些膛目结舌的流氓,连小说里的每一个角色都俗气得彻彻底底,甚至比你平时见过的各色人等还要俗气几分。
他真的是把人作为兽的一面展现出来了!想想也是,人类花了上万年的时间来伪装自己、约束自己,可终究还是兽嘛,只要一有机会钻个空子,兽性就自然而然的暴露出来了。
教育和道德可真是太重要了!让每一代年轻的小兽都可以学着怎么去装扮成一个对社会有益无害的人。老实说,我真是平生第一次见到有人把这么多在平日里看来是肮脏恶心、讳莫如深的元素写进小说里的,我这个在“文明世界”里生活了二十余年的人看到这些产生了好久的不适感,细思又觉得奇怪,这些都是人类作为一种生物的正常现象和反应,在城市里过惯了好日子的人竟堂而皇之的厌恶起生物的自然本能了。说到底,人真是一种十分健忘又爱附庸风雅的生物,物质条件好些的时候便有了更多精力去伪装自己( 成为一个文明人), 物质条件差了就没有那么多精力去伪装了。
而这部小说更妙的一点就在于,那千千万万个自相矛盾的情节和细节、糟粕与诗意、丑陋与美好、血腥与华美、梦幻与现实、竟在小说里毫无违和地融会贯通,构成了一个浑圆一体、极富艺术价值的作品。当你打开书的时候并不是走进了一个故事,而是另一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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