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暴力”:以自我性格为中心,不顾及铁律约束;“我”悍然一脚踢碎约束,那一脚就是暴力。“我”就是人格。相同,学校里。怂恿起哄的人都具有各自所欲的人格与想看“红脸”的暴力。他们本身就是个“浪荡子”不论品学兼优、吊儿郎当。一方面在教鞭下踟蹰,一方面在自我人格下横冲直撞寻求暴力。
因此也就出现了隐晦后爆发的与另一种衍生品。隐晦后爆发的更像原子弹,炸得那一刻惊天动地之后也就悄无声息;而衍生品更“耐人寻味”,他们经常干的就是:比九尺讲台要威严,比人间凡人要聪慧,这一种卖弄应该会更令人滋生隐晦后的爆发。
人人都有人格暴力。区别是:你可能是只憨态可掬的大熊猫,也可是只条嗜血成狂的白鲨。
我不惮于任何暴力,谁还没有一两个光打雷不下雨的“神仙”。我希望“人格暴力”杜绝模棱两可,要让我们看清,我们看清了才知道你用那只手“杀人”。
不反抗不等于妥协。只不过我们比较有包容而某些人并没有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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