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朝花夕拾》中的一篇。
写的是他幼时家里的女工,保姆角色的阿长。
名字是别人用剩下的。她无名。地位卑微可见一般。主人想怎么称呼都行。她自己也不在意,确切地说应该是没有这个意识。
她喜欢切切察察,经典的是竖着第二手指指自己点别人,丝毫不注意形象。
晚上睡觉更是一绝。“大”字形是标志。挤得小主人苦不堪言。
她有许多的规矩,道理。她会讲吸引人的故事。
她长得不好看,行为举止又粗俗不堪,还没有尽到照顾小主人的责任。更是不小心踩死了小主人的宝贝隐鼠。
这样的一个人,怎得就让人念念不忘呢?
她有伟大的神力!
她关心孩子,她给迅哥儿买来了念念不忘的三哼经。
一个大字不识的人,是怎么走进城,鼓起勇气,找到书店,买到正确的三哼经。我不知道她经历了什么,但结果却是实实在在的。她满足了孩子内心的需求。
别人不愿干,不能干,而她一不懂,二不需要,三更是不必做。可是她做了,很好。她为什么的呢?不知道难吗?
爱孩子,愿为之付出。
爱你,千千万万遍!
这是一个倾尽所能爱孩子的人!不是母亲还充当了母亲一角,给予了孩子最大的最好爱。
精神,物质,何其重要!
我们再回头看前面,你能不能看到阿长对我的爱?
元旦之福桔,规则,道理,故事性的启蒙。
她爱孩子在点点生活中啊!
如父亲让我背《鉴略》,她实在没办法了可见。
所以,中年的鲁迅愿黑暗的地母永安她的魂灵。对她充满了怀念,同情还有怜悯时,更多的是感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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