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嘲笔下的文字是失了灵魂的行尸走肉,像狭隘的马路上拥挤的人潮,车水马龙、摩肩擦踵,归途不同,心念迥异,却因这唯一一条可怜逼仄的路,硬生生凑在一起。推搡着,谩骂着,怀着市井小民的心机,一路涌下去。
这就是我的文章——可能称之为文章都有些惭愧,羞耻了文章这两个字,没有大格局大眼界的豁达,却也没有烟火气世俗感的熟悉,仿佛一个裹了小脚的姑娘踩在高空钢丝上,战战兢兢地向前挪动,深一脚浅一脚,虚实不定。畸形,浮夸,又令人惋惜。
兴许是我见过的人事太少。自出生起,我便活在家与学校两点之间,都只能算半个不到的社会,缺少形形色色的人与稀奇古怪的事。在人情世故方面,我又显出比同龄人差劲的笨拙来,一直活在用虚幻编织出的可笑的内心世界里。我想的周围的一切和它原本的样子——或者说是众人眼中的样子,应是相差十万八千里。我从未感觉自己真切地活过,不知缘由,总有些虚无缥缈,一戳即破的感觉,好像被半吊在空中,离地面相隔几毫米,硬是踏不上去。似乎全是假的,红楼一场黄粱梦。
我原是极爱写小说的,感觉能身临其境地活在当中,写得多了,仿佛活得世界也多了,用一生的时光活了好几辈子。童年时,受英雄感较强的动画的影响,我尤为羡慕身怀绝技、拯救他人的主角,东方版的便是弄刀舞剑,西方版的则是法术奇门。有一阵子我格外痴迷长剑,偶尔拿了根木棍想象成长剑的样子,行云流地挥起来,仿佛剑柄上的剑穗呼啸飞舞,带动起丝丝剑芒。一日在商场中不经意瞥到高架上摆放着的玩具剑,格外兴奋地拉着陪我前来的祖父,伸出胳膊指给他看,他便让柜员拿下来,任我选了颜色,自是买了。而后玩了好一阵,不亦乐乎。写作方面自然离不开这些。记得二年级时预计写一本传奇,里面的人物皆是武功法术样样精通,除恶扬善不在话下,写了大概半本,忘记是什么缘由使我没写下去,手稿也不知扔到了哪里。但那时是快乐的,无论是写还是玩,充满着浪漫梦幻的英雄主义。
之后喜欢上了古风,读了些许古风微小说,虽都是不入流的大众文学,我却觉有种苍凉的凄美,模仿着那一类风格写了几篇。第一篇写的是一个亡国公主与敌国太子的爱恨情仇,剧情很是俗套,无非是“我原以为的十里红妆却不敌你坐拥王朝”云云。第二篇稍稍去了点稚嫩,篇幅也随之长了,关乎一个游魂在尘世间的留恋。当时颇为沉迷,奈何局限于已有的故事情节,绞尽脑汁想不出新鲜故事,不免沮丧。
此后偶然间读到灰童话,为其出其不意的反转剧情所吸引,便效仿着写了两篇,一个是木偶诺比的故事,另一个有点玄幻色彩。可是无论是古微还是灰童话,我都是就风格写了零零散散几篇后便弃到了一旁,归根到底是剧情的贫乏,即灵感的匮乏。我有些气恼,为何自己偏偏想不出新颖动人的故事?纠结良久,以为是书读太少的缘故,正巧听堂妹谈及张爱玲,又加之张爱玲素来给我一种民国佳人的印象,便买了她的小说散文全集,一套十二本,堆在了柜子里,及至高考完的暑假方余下时间翻阅。陆陆续续读完她的《第一炉香》、《红玫瑰与白玫瑰》、《琉璃瓦》等,一时惊叹于她的想象力。每一篇都与风月相关,可每一篇都有自己独特的故事,连主人公的性情都形形色色,各有春秋。她对于世俗红尘有着自己的理解与体悟,连带着她的文字熏染上了烟火气,似乎触手可及,却又刚巧差上几毫米的距离。虽不甚了解胡兰成与她的故事,但隐约觉得她的感情颇为曲折。兴许正是经历过,落笔才尤为动情。我这般以为着,鲁莽地开启了我的初恋,结果以失败收尾,我依旧写不出至情的故事。
关乎故事情节的思索一直到今日,近来以为是自己生活方式的缘由。我做事总是留上三分余地,与人交际自退三尺,想做的无法做,不想做的硬扛起来,活得畏首畏尾从不痛快,便无法真正感知生活。我的日子和我本人一样,太过平淡。可我穷尽气力也无法跳脱出平淡的怪圈,而大部分人应是都和我一样,在平淡中碌碌一生,悄无声息的走去。很少有人可以来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来一场与世俗的争斗。我们与世俗相携而行,应允它寄住在自己的身体里,却不料它已渗透进灵魂。
无法作出小说,我只好改为随笔,以晦涩单调的字眼抒发抑郁的心绪。这样也好,至少日后看一看,不忘生命的裂痕。
文/晏朝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