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连几天回家都冲他发了脾气。
理由仅仅是因为他早上出门前走的太匆忙,忘记收回了阳台上晾晒的床单,没把冰箱里发霉的罐头丢掉,亦或忘记了将衣服分类放进洗衣机里清洗。
他是个庸庸碌碌的男人,勤勤恳恳一辈子也没有打拼出什么成绩来,性子上温吞软弱不图上进,但好在洁身自好,知冷知热,这么多年来彼此过的倒也相安无事。
我低着头看到他半跪着在我身边连连道歉,一副低眉顺眼的样子,哄人的语调轻轻的,卡通的围裙还系在腰间,有别样的暖扑面而来。我不知怎的突然想起十多年前的那个夜晚,面前一脸文质彬彬模样的人姗姗来迟,我正要发作,不料他却慢慢的挪到我面前,我一下子通身全麻, 还未及时反应过来,他就在那样一家小小的杭帮菜馆里向我求婚了。
不是不感动的。
但当理智复苏过来之后,我依然清楚的知道,这不是我要的那个人,我只是充分利用这个动人的场景把另一个人代入了进去了而已。
后来思虑再三,我还是答应了他。
只收了一条项链,戒指都免了,甚至连一个完整的婚礼都不要。
我嫁人之后,他借口说我娇气,主动承担起了所有的家务,就连取快递这样的小事也从未让我代劳过,以至于家里的电器好多我都不会操作。
也是,这样的女孩子,哪里会收床单。
结婚很多年,那晚我做梦了。
“有一天我起来,去楼下签收完快递,把叠好的衣物收进衣柜里,他的内裤,袜子每一样我都分类整理好。我倒掉烟灰缸,换掉里面的纸巾,装好马桶坐垫,码放好他常看的书籍和CD,将药物放在显眼的位置,检查完每一个插座边的开关。临走前,我把窗户打开,好让这个房间通风,最后只带走了一枚旧别针。”
好像什么都会。
我今年三十岁,那时已经几乎不做梦了。我有份闲散的工作,幸得一位温文尔雅的丈夫,将来还会有属于自己的孩子。养了只叫啾啾的画眉,不是我喜欢的狗。我几乎不看任何书和杂志,不吃甜食,聒噪的情歌和路边一块钱一斤的油菜是我的心头好。我学会游泳了,但我还是不爱吃海鲜。每个人来我家,我都会沏上一壶茶。
逐渐悯然众人。
姐姐问我,你吃到那家的麻辣烫了吗。我说没有,中途掉头去吃了螺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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