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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错必惩才是对生命的尊重

有错必惩才是对生命的尊重

作者: 苏蕙儿 | 来源:发表于2019-10-28 18:19 被阅读0次

    有错必惩才是对生命的尊重

    文/慧心如兰

    最近发生的几件事,真的让人心痛至极。先是十三岁男生杀死十岁女孩,后又初三男生用砖头“回报”老师,十秒九下,让人不忍直视……不禁要问:现在的孩子怎么了?

    在我们的印象里,十三四岁,花一般的年龄,清纯的双眸,稚气的面庞,谁能与杀人犯扯上干系。可真的就那么猝不及防地发生了。这些年《未成年人保护法》究竟保护了他们什么?无法无天,漠视法律,且犯罪成本之低,让人乍舌。

    就拿第一例来说,十岁的小女孩以这样残忍的方式离世,让父母每每想起,该是如何锥心之痛,严惩凶犯虽不能让女儿重生,但至少能安抚受伤的心灵。可结果呢,由于未满十四周岁,不追究刑事责任,只是劳动教养,你让失去爱女的家人如何能够面对,无辜的愕然离世,施暴者招摇过市。于情理,说不通啊!难道,十几岁,真的狗屁不通吗?真的没是非观念吗?真的就不用为犯错付出代价吗?

    如此“和风细雨”的惩戒,不痛不痒,再出来会不会重蹈覆辙,难说。不,是肯定的。因为惩戒没有和过错对等,肉体没有磨砺,心灵没有震撼,哪来的改过自新。再说,这个男生,虽说只有十几岁,未成年的娃娃,但在杀人之后还装模作样去问女孩的父亲,“孩子找到了没?”这“心理素质”,是娃娃该具备的吗?对生命何等漠视,对法律何等蔑视!猥亵杀人时怎就成了恶魔,到该承担时,怎又成了孩子?只有承担了该承担的,才是对生命的尊重,有所敬畏,才是对这个社会的尊重。

    第二例,真的无法用言语描述。那是你的老师啊,你怎能下得手去,那溅了一地的血迹,丝毫没给你一点恐惧,拍砖九下还不够,走后折回再补上两脚。这是有多大的仇恨啊!要置老师与死地吗?问你一声:孩子,你究竟怎么了?

      不想再说了,频频熊孩子事件让人触目惊心。只因他们是孩子,孩子嘛,和他们一样干嘛。可是你不和他们一样,日复一日,你心中原本的小白兔指不定哪一日就露出了贪婪的目光邪恶的嘴脸。孩子犯错,没有惩戒,就好如有病不医,小疾成大患便水到渠成。

    我们常说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就是这个道理。若说教万能,还要监狱干啥?切有的人进去经过改造出来后仍会再犯。成人如此,何况孩子?单凭说教,你能把每个人都渡化了?除非你是如来佛。所以,教育,没了惩戒,老师没了尊威,那孩子,可不真的成精了。

    教育孩子需要社会学校和家庭三方面共同完成。可如今,一旦孩子出了问题,问责的立马是学校。如此让学校夹着尾巴站立,如此让老师站在风口浪尖育人,那培养出的,又怎能身心健全?

    不能再等了,社会在变化,法律也该做出相应地改变。没了与过错对等的惩戒,就好如开车没有刹车,你想想,可不可怕?树木成材,尚需修枝,幼苗时旁逸的枝儿修去,它不疼你不费力,都相安。但到碗口粗时再修,你试试,你呲牙咧嘴,它脱皮带肉,终有伤痕,也未必修得过来。这么浅显的道理,育木育人,一样的啊!

    心怀敬畏,敬畏自然,敬畏社会,敬畏生命,才不会有恃无恐。如此,生命才能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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